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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海安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来源: 中共海安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08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经市委同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十三届海安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于10月30日正式启动,为期2个月。
  一、巡察对象
  市教育局(中共海安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督导室、教师发展中心、海安中专、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李堡中学、立发中学、南莫中学、城南实验中学、苏台农业合作示范区(雅周现代农业园区)、党校等12个市级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开发区南阳村、五坝村、施秦村;高新区营溪村、界河村、孙庄村;滨海新区通港村、海港村;李堡镇光明村、储洋村;曲塘镇创新村、中桥村、崔母村;大公镇仲洋村、贲巷村;墩头镇墩北村、双溪村;白甸镇丁华村、施溪村;南莫镇砖桥村、林庙村;雅周镇雅周村、张垛村、金庄村等24个村。
  二、巡察重点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举报、信访受理方式
  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教育局(中共海安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督导室、教师发展中心、实验中学、城南实验中学,办公地点:海安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三楼、五楼(海安市宁海南路189号),举报电话:81804885。
  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提级巡察24个村,其中:
  开发区巡察小组巡察南阳村、五坝村、施秦村,办公地点:开发区政府八楼,举报电话:13862720078。
  高新区巡察小组巡察营溪村、界河村、孙庄村,办公地点:高新区江海西路86号镇南办事处三楼,举报电话:88162994。
  滨海新区巡察小组巡察通港村、海港村,办公地点:滨海新区老坝港文化站二楼,举报电话:88226873。
  李堡巡察小组巡察光明村、储洋村,办公地点:李堡镇政府618室,举报电话:13862700233。
  曲塘巡察小组巡察创新村、中桥村、崔母村,办公地点:曲塘镇政府516会议室,举报电话:13861915158。
  大公巡察小组巡察仲洋村、贲巷村,办公地点:大公镇水利站五楼办公室,举报电话:13606278979。
  墩头巡察小组巡察墩北村、双溪村,办公地点:墩头镇纪委谈话室,举报电话:13921626839。
  白甸巡察小组巡察丁华村、施溪村,办公地点:白甸镇机关大楼二楼西办公室,举报电话:88472033。
  南莫巡察小组巡察砖桥村、林庙村,办公地点:南莫镇政府二楼会议室,举报电话:68521075。
  雅周巡察小组巡察雅周村、张垛村、金庄村,办公地点:雅周镇政府一楼会议室,举报电话:88634066。
  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海安中专、苏台农业合作示范区(雅周现代农业园区)、党校,办公地点:海安中专行政大楼九楼,举报电话:81811298。
  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曲塘中学、南莫中学、李堡中学、立发中学,办公地点:曲塘中学办公楼五楼(曲塘中学、南莫中学)、立发中学办公楼六楼(李堡中学、立发中学),举报电话:88606398(曲塘中学、南莫中学)、88762553(李堡中学、立发中学)。
  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醒目位置均设有举报信箱,并设有统一的举报电子邮箱:haxcjg@sina.com
  信件举报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537室,海安市委巡察办,邮编:226600。


中共海安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