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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名医工程”人才引进奖励政策

来源: 海安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0-12-31 字体:[ ]

1.高层次卫生人才为: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海安市外副高级(不含社区系列)及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应聘到海安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不含规培时间,下同)的卫生技术人员。

2.高层次人才分类。

A类:45周岁及以下,医学博士或正高级卫生技术职称。

B类:40周岁及以下,医学硕士或副高级卫生技术职称。

3.奖励标准和办法。

对于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人才,A类、B类奖励标准分别为每人30万元、8万元。在海安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支付30%的奖励资金;工作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再支付30%奖励资金,其余40%的奖励资金在工作满五年考核合格后发放。

4.卫生特聘人才、高层次专家团队的招引实行一事一议,按照南通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5.高层次卫生人才在海安首购商品房的,购房补助参照“海陵英才”计划产业人才补助标准执行(全日制博士10万,全日制硕士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