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19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
苏政地[2019]10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安市2019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海安市呈报的(海)地呈字[2019]第1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安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曲塘镇郭楼村、胡庄村、花庄村、刘圩村、罗町村、曲塘村等22.068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7.996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曲塘镇花庄村、刘圩村、曲塘村、曲塘镇镇集体等0.277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1458公顷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同意海安市将国有农用地8.8909公顷(其中耕地6.85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未利用地4.4915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5.874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0.9594公顷;征收土地22.4917公顷。 二、同意海安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督促海安市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19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