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政府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2-0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以从海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安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联系电话:88851000,传真:88857039,电子邮箱:ha88851000@163.com,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现将海安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我办认真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以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好公开平台载体,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1.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市政府办公室积极组织学习,重点围绕《条例》修订的背景、新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等方面深入学习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对新《条例》的认识与理解。具体业务人员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业务工作,加强与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及时解决疑问。

2.主动公开情况。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类信息100余条、重要会议14条、文件解读公众关注热点19条等。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具体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工作人员职责,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受理、承办、答复和归档办理工作,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21件依申请公开,均能及时准确答复,全年办结19件,撤销申请1件,结转到下年度1件,协办3件。2019年度市本级没有因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认定违法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

4.政府信息资源管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全面推进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化建设,对照新《条例》中新增的内容予以补充调整。加强重点领域信息标准化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向统一平台归集。提升政府信息的丰富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做好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门户网站设有站内检索、政策检索、办事进度查询等便民服务功能,极大地方便市民快捷查询信息。2019年根据国家、省、市的文件要求,对我市政务新媒体进行了规范和清理整治,目前已清理规范70余个,全市政务新媒体数量减少达63%。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科负责组织推进与跟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按规定程序及时对外公开,依法依规做好公众申请答复,做好政府信息的采集与发布公开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17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与群众之间的需求与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我办将强化新《条例》的学习与研究,不断完善重点领域的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内容分类,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等群众关心事项的公开力度,确保做到主动及时公开、全面依规公开,应公开尽公开。

2.依申请公开方面。重复、多层级与指向不明的申请现象较为突出。我办将继续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引导,多渠道解读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受理机构、申请步骤等重要内容信息,努力提升公众的申请质量;同时就多个申请人对相同政府信息提出的公开申请做好研判,主动将涉及公众利益调整或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各项信息纳入依法公开范围,依法依规办理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3.政务新媒体方面。部分政务新媒体还存在着政民互动差的问题。我办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的公众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等工作,确保做到各尽其责,避免出现开而不管、管不到位等问题。加快调优解读回应、留言办理、在线办事等栏目设置,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提升留言回复工作效率,切实提高政民互动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