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1-1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海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安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联系电话:88851000,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海安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央、省、南通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切,不断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平台建设和管理水平,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1.坚持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海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7588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24条,政务动态类信息更新3787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4794条、政策解读信息33条。“海安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正式开通并常态运行。

2.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秉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原则,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操作流程,建立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全链条管理流程,确保每件依申请公开做到闭环答复。标准化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落实《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文本格式,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质量。严把法制审核关,明确司法局对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内容的语言准确、条文正确。2022年全市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09件,其中市本级36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51件,占81.2%;不予公开6件,无法提供47件,重复申请7件,共占18.8%;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0件、行政诉讼22件,主要集中在拆迁安置、人事待遇等领域。

3.强化平台建设。做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对外发声主阵地作用,紧扣政务公开、公共服务、公众互动等功能,不断完善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狠抓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大力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着力打造标准规范安全、政务信息集中、服务集约提供等多功能的便民服务平台。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落实各主办单位主体责任,明确“谁开设、谁负责”原则,信息发布流程中建立信息采写、编辑、审核、发布、跟踪互动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目前我市共有政务新媒体6个,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运维,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4.严格督查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在考核总分中拿出2分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定期通报不足、跟踪督办整改,倒逼各区镇各部门提高履职能力。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具体履行工作职能,细化各单位任务职责,严格督导落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38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6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5437

行政强制

62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35.83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8

11

0

0

0

0

30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4

5

0

0

0

0

18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6

6

0

0

0

0

6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6

0

0

0

0

0

1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8

11

0

0

0

0

30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5

3

1

10

0

0

12

5

17

0

0

3

2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市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暴露出一些短板:一方面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多样性和创新性还不够。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更新有延迟、公开不全面,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另一方面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政民互动有待加强。部分群众对于政务公开工作了解不深,对相关政策认识不足。

下阶段,我们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地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思想认识再深化。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程,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工作态度再端正。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行动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推进全过程留痕,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三是工作方法再创新。吸收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探索全媒体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市未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