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2-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海安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从海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安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联系电话:88851000,传真:88857039,电子邮箱:ha88851000@163.com,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一、总体情况

我市认真落实《条例》及省市文件要求,以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为工作目标,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好公开平台载体,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由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并直接分管政府信息工作。各区镇、各部门认真做到“三落实”,即落实负责人牵头工作,落实专门科室负责,落实专(兼)职人员经办,进一步完善政府政务公开机制,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具体履行工作职能,细化各单位任务职责,严格督导落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科学评价体系。我市两办联合发文,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四个全面”考核,安排分值对各区镇、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出台《海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海政办发〔2019〕137号),将工作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在年中与年末考核中严格打分,并将相关单位考核结果报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中推行季度检查,对各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督办。

三是加强《条例》学习。自《条例》颁布后,我市通过“两手抓”的方式,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学习与研究,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一手抓集中学习,通过集中培训、中心组学习等形式,营造全市学习《条例》浓厚氛围。我市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学习《条例》内容,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市领导对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手抓线上培训,通过微信业务学习群,开展常态化业务学习研讨,全年共推送学习信息38条。对照新要求,市政府办牵头各单位及时调优主动公开目录,调整信息公开内容,推动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

1.加强决策和执行公开

我市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决策和执行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一是推进重要决策信息公开。我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起草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计划、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利等重要政策文件时,与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公众、人大代表等各方寻计问策,积极采纳合理建议,不断提高决策透明度。市政府常务会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等列席会议,目前已成为常务会固定制度。各部门在制定工作方案时,尤其是对涉及价格调整、教育文化、社保政策、环保问题等重大民生事项进行决策时,均需按程序召开征求意见会和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市政府2019年度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类信息100余条、重要会议信息14条等。二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制定并发布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表,每季度在《海安日报》公开推进情况。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及时公开相关审计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定期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准确、及时地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中及时公开相关执行情况。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自觉接受市人大、政协监督,2019年办结人大代表建议434件、政协提案260件,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理情况。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和办事服务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依法公开。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后,各责任单位及时梳理公开行政审批服务1147项,在政府网站上及时更新办事指南与办事流程1147个。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近年来我市行政审批中心清理210项证明事项,如户籍身份证明、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

2.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管理

推动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公开,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积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全公开。一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住房保障等各类信息。不断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信息系统,实施发布标准化试点工作。梳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公开目录,推动交易信息通过报纸、网站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2019年通过网站、报刊、交易大厅、宣传栏等途径公开各类交易信息8143条,其中工程建设交易信息合计2441条,政府采购1158条,土地矿产214条,国企采购58条等。二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教育工作、扶贫开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等各类信息,维护好社会公益事业公信力。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常态化公开教师招聘、经费投入和使用、政府采购、委培计划等教育信息。利用市政府网站、海安教育信息网、海安发布等平台,加强体育设施建设、体育服务招投标、健身指导等公共体育信息的发布。同时注重扶贫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扶贫项目的全过程公开,重点公开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等信息,2019年对我市省级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予以公开。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质量安全监督、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实施投资项目“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的全流程公开,做好投资项目审批的监管工作。在建设项目审批中,主动公开受理情况、拟作出审批意见(施工许可类、竣工备案类)、审批结果(决定)等信息。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按要求公开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证日期、建设规模等信息。

3.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

精准开展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解读我市推进产业发展高层次、改革开放高水平、城乡建设高品位、人民生活高品质、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大工作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社会舆论。今年来,我市积极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共发布政策解读19篇,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加快推进了法治建设步伐。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舆情回应工作机制,完善网络发言人、网络舆情交办督办、健全共治架构等机制,确保政务舆情工作有效监控、科学研判、快速反应协调,走实网上群众路线。印发《海安市网络舆情和网上民生热点闭环管理制度》,实施主动搜索发现敏感舆情,把握时度效,快速有效处置,提升网络回应的能力和水平。2019年没有形成重大负面舆情影响。2019年共收集民生诉求736条,各单位答复共计725条,答复率98.5%。解决实际问题110件,解答政策176条。作为南通市唯一的省舆情直报点,全年上报舆情直报点信息12346条。畅通企业群众建言渠道,完善“12345在线”服务平台,共收到5万余件群众诉求,市信访局认真研究解决,群众满意度较高。

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积极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市领导网友见面会”“意见征集”等活动,有效增强政府与公众互动,增进社会对政府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市领导常态化参加在线访谈等活动,市财政局、城管局、卫健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先后走进直播间,对解减税降费、城市管理、卫生健康、创建卫生城市、生态文明、职能调整、科技创新等工作与公众进行交流。市商务局与市文明办共同策划“海纳百川 有粮乃安”2019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专题活动,切实提高了群众对粮食安全和粮油质量安全政策的理解。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丰富新闻发布会内容,2019年围绕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召开39场新闻发布会,更好地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完善“一号答”服务体系,畅通企业群众建言评价通道,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共享和监督。

(三)规范政务平台建设

做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对外发声主阵地作用,围绕我要看、我要办、我要问三大主题,紧扣政务公开、公共服务、公众互动等功能,不断完善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我市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狠抓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大力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快依申请公开信息向网站平台归集,着力打造标准规范安全、政务信息集中、服务集约提供等多功能的便民服务平台。2019年开展文件清理,2017年6月—2019年6月期间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98件、拟修订规范性文件2件、失效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0件。

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深入学习传达政务新媒体建设的文件精神,市政府办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清理规范。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优化整合,对确属无力维护的进行关停整治,促进我市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发展。规范前我市各单位共有政务新媒体110个,对近70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规范,保留4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全市政务新媒体数量减少63%。进一步落实各主办单位主体责任,明确“谁开设、谁负责”原则,信息发布流程中建立信息采写、编辑、审核、发布、跟踪互动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目前我市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平稳,其中海安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安市公安局(新浪微博)等政务新媒体运行状况较好。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建立依申请公开答复“五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受理、承办、审核、答复和归档流程,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2019年,我市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社保医疗、环境保护等方面,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0件,其中,属于“予以公开”298件,“部分公开”9件,“不予以公开”4件,“无法提供”41件,“不予处理”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处理”7件。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6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21件依申请公开,均能及时准确答复,全年办结19件,撤销申请1件,结转到下年度1件,协办3件。2019年度市本级没有因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认定违法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8

-37

102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80

-15

714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18

-339

551643

行政强制

280

-40

38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

-2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39

570023.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6

4

0

0

0

0

3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295

3

0

0

0

0

29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8

1

0

0

0

0

3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9

4

0

0

0

0

3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2

5

5

1

16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主动公开方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与群众之间的需求与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我市将加强对新《条例》与省市文件的学习,不断优化重点领域的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内容分类,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等群众关心事项的公开力度,确保做到主动及时公开、全面依规公开,应公开尽公开。

2.依申请公开方面。重复与指向不明的申请现象较为突出。市政府办公室将做好相同政府信息申请的研判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或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主动将有关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注重多渠道解读宣传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重要内容信息,提升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内容的准确度。

3.政务新媒体方面。部分政务新媒体还存在着政民互动差的问题。我市将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的公众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等工作,确保做到各尽其责。加快优化解读回应、留言办理、在线办事等栏目设置,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提升留言回复工作效率,切实提高政民互动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