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K12380210/2023-02267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卫生、体育\卫生,医药管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海政办发〔2023〕42号
成文日期: 2023-05-09 发布日期: 2023-05-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市区镇(中心)卫生院“一院一品”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市区镇(中心)卫生院“一院一品”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5-1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安市区镇(中心)卫生院“一院一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海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安市区镇(中心)卫生院“一院一品”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基础,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看病就医可及性和获得感,优化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国家卫健委《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国卫基层〔2022〕20号)精神,按照南通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及能力提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健康中国战略部署为统领,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充分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级,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健康海安”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强有力、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依托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两大医共体(医疗健康集团)平台,按照“一个科室帮扶一家卫生院、打造品牌分院”的工作模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引导卫生院专科特色发展,创建品牌特色。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卫生院至少建成1个南通市级基层特色科室,70%的卫生院建成2个以上南通市级基层特色科室或1个以上省级基层特色科室,城东、曲塘、李堡、南莫4家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十大功能中心建设全覆盖,形成“一院一品、全专并重、差异发展、优势互补”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建设目标。市卫健委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疾病谱、医疗资源现状等因素,统筹安排品牌特色建设工作。各区镇(中心)卫生院重点围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面向老年人、妇幼、慢性病人、残疾人、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特色诊疗服务等领域,呼吸科、心脑血管科、内分泌科、妇科、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口腔科、疼痛科、血液透析室等科室。在明确重点建设科室后,从科室的基础条件、科室管理、医疗技术、科室服务、科研教学、医疗质量等方面开展自评,梳理存在的短板和差距,重点围绕人才、技术、学科和管理能力开展全方位提升,逐步实现“人有专长、科有特色、院有优势”的目标。

(二)提升配套服务功能。各区镇(中心)卫生院要主动对接所在区镇,积极争取卫生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补助。全面提供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承担起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急诊和住院服务,并进一步做好康复医疗服务,积极开展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不必要在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重大疾病医疗服务。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要在保持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医疗业务范围,提高急危重症的判断和初步抢救能力,发展品牌特色科室,优先添置医疗设备设施,争创省和南通市基层特色科室。品牌特色科室应当达到二级医院服务水平,有效分担龙头医院的就诊压力,并切实担负起对一般辖区内基层民营医院的技术指导和转诊职责。

(三)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市人民医院、中医院要充分发挥医共体(医疗健康集团)龙头作用,以自身优势科室帮扶相应的卫生院,以点带面,推进人才、技术、设备、管理等优质资源向卫生院流动,实现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再提升。支持各卫生院依托原有医疗技术优势和上级专家团队、省市级基层特色科室孵化中心、专科联盟的帮扶支持,扎实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建立健全对口帮扶机制,提升卫生院专科服务能力,着力推进龙头医院与对口帮扶卫生院“科室对科室”的精准帮扶指导,设置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联合科室,共享牵头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检验检查设备和优质服务资源,提升重点建设特色专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龙头医院可选派对口科室的中级职称以上业务骨干到各区镇(中心)卫生院挂职,并兼任业务(科技)副院长或科室主任,各区镇(中心)卫生院也可派出被帮扶科室的主任,赴龙头医院对口科室脱产学习。严格落实卫生支农政策,龙头医院要选派一定比例晋升副高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卫生院服务,并确保其服务时间,强化对口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龙头医院退休医生到卫生院执业,其原单位的退休待遇、福利和医疗保障保持不变。

(四)加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壮大全市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加大基层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扶持力度,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落实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制度,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加强急诊、全科、儿科、重症医学、呼吸、精神科、传染病、老年医学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重点加强医共体(医疗健康集团)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配备,医共体(医疗健康集团)内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人员编制或人员控制数额由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市镇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推行“县管乡用”制度,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对特色专科人才的统筹调度,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形成“人才统筹、资源整合、形成合力”的格局。

(五)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推进人口信息、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和公共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建成全市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构建基层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广远程会诊、预约转诊、互联网复诊、远程检查,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配置应用。充分利用医共体远程会诊平台,推进“一院一品”建设科室与对口帮扶医院科室之间建立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远程检验五大中心,以及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培训三大平台,重点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方便人民群众就近有效就医。提升家庭医生签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强化数据安全监测和预警,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重要信息的保护。

(六)深化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十大功能中心建设指南(2022版)的通知》要求,鼓励支持城东、曲塘、李堡、南莫4家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进一步拓展诊疗服务病种、技术项目和用药目录范围,不断提高常见疾病诊治能力,进一步强化全程、综合、连续健康管理服务,提高疾病预防和管理能力。到2025年,全面建成居民健康体检与管理中心、接诊分诊中心、疼痛诊疗中心、消化内镜诊疗中心、妇儿中心、中医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基层卫生人员技能实训分中心等八大功能中心,鼓励建设血液透析中心和口腔中心。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市卫健委制定“一院一品”建设考评标准,将10家区镇(中心)卫生院纳入“一院一品”建设活动。各卫生院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建设科室综合能力评估,结合实际制定本院“一院一品”建设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6月底前报送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市卫健委依据各自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区镇(中心)卫生院要加强建设科室的督查指导,加强重点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于每年11月底前向卫健委报送年度工作情况。

(三)跟踪评估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市卫健委组织专家根据标准,对建设品牌特色科室的医疗服务能力进行初步基线调查、年度评估和总结评估,以适当方式公布评估结果,持续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对基础条件好、建设进展较快的卫生院加大支持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充分认识开展“一院一品”建设的重要性,把基层医疗特色品牌建设作为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创新机制,列出任务清单,会同市卫健委、医保局等相关部门细化工作举措。

(二)强化政策保障。市财政局、各区镇要完善卫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确保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对医院品牌建设项目,按照优先立项、优先安排资金保障的原则,将设施建设、设备添置、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强化经费保障。

(三)加强宣传推广。由市卫健委牵头,各区镇(中心)卫生院要加大本院品牌特色科室的宣传力度,树品牌、塑形象,扩大在辖区内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形象和群众认同度,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要认真总结“一院一品”建设的有关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切实提升建设水平。

(四)构建动态管理机制。市卫健委建立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各单位“一院一品”建设进展情况,定期对建设单位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工作;建立检查机制,对已建成的品牌特色科室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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