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K12380210/2018-000264 分类:
发布机构: 文号: 海政办发〔2018〕104号
成文日期: 2018-04-27 发布日期: 2018-04-27 有效性:
名称: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县第九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和规程总则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县第九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和规程总则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安县第九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和《海安县第九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规程总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7

 

海安县第九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

运动会实施方案

 

为认真办好海安县第九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以下简称“县九运会”)各项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精彩、热烈、圆满、节俭”的办会方针,以“激情县运、健康海安”为主题,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努力把县九运会办成“体育的盛会、人民的节日”,充分展示海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全县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

(二)总体要求

1.坚持竞技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拓宽全民健身群众参与面,通过比赛发现优秀体育人才,着力传承具有海安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

2.坚持县运会与活动相衔接的原则。将县运会与大公镇北凌农民运动会、滨海新区自行车公路赛、“百城千村”健身气功展示、“体育日”等活动衔接,更好地服务海安经济社会发展。

3.坚持体育与社会资源共享原则。引导体育与旅游、健康、养老深度融合,促进体育消费,发展体育产业,推动校园足球、社会足球协同发展,放大县运会效应。

二、比赛内容和主要工作

(一)比赛项目及部别设置。县九运会设34个比赛项目,分机关部、职工部、农民部、老年部、学生部、残联部6个部别。

(二)参赛分组及赛事组织。机关部、老年部以县级机关部门为单位参赛;职工部以区镇、系统、行业、直属(总)工会为单位参赛;学生部以完职中、局直学校,区镇教管办为单位参赛;农民部、残联部以区镇为单位参赛。

各部别比赛分别由县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县教育局(体育局)做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三)比赛及开、闭幕式安排。县九运会相关比赛从4月份起由各部陆续举行。开幕式由各部结合比赛举行;闭幕式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初定于10月份举行(方案另定)。

(四)表彰奖励与奖项设置

1.比赛设区镇六个团体总分奖。以职工部、农民部、学生部(小学、初中)、残联部比赛成绩计算。

2.职工部、农民部、老年部、学生部、残联部的比赛分别设六个团体总分奖。以各部参赛单位单项比赛得分之和成绩计算。

3.机关部的比赛设十二个团体总分奖。以参赛单位单项比赛得分之和成绩计算。

4.教育系统局直单位设六个团体总分奖,以学生部、教育系统职工比赛成绩计算。

5.本届运动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体育贡献奖(具体办法另定)。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筹备阶段

1.起草并印发县九运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和《规程总则》;成立县九运会组委会,召开组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明确办赛任务和职责分工;各部制定下发单项比赛规程,明确具体时间和办赛办法。(4月份)

2.指导各部制定与下发比赛规程;检查各部比赛准备工作情况。(4-5月)

(二)比赛阶段

1.精心组织、指导各部组织比赛。(4-9月)

2.召开组委会第二次会议,推进各部比赛进度、成绩统计工作,部署闭幕式展示与承办工作。(9月)

3.在县各新闻媒体上组织宣传报道。(4-10月)

(三)总结阶段

组织好县九运会闭幕式工作,对组织实施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10月)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各区镇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县九运会组委会,负责研究、协调、推进县九运会重点事项。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县九运会各阶段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络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各区镇、各部别、各参赛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要本着节俭办赛原则,合理安排比赛日程,从严控制办赛经费。所需经费由各单位和体彩公益金统筹安排,鼓励社会各界多渠道赞助、资助。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从今年起,必须保障每年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的经费,建立健全经费审核等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经费使用公开、操作规范。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区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合作意识,协同抓好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教育局(体育局)要主动发挥牵头主导作用,健全协同机制,抽调得力人员,集中精力推进工作。围绕比赛的重点环节制定工作预案,落实应急举措,确保各项工作紧张有序,高效运作。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多方关心、支持和参与县九运会的良好氛围。

 

 

 

 

 

 

 

 

海安县第九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

运动会规程总则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比赛于20184-10月期间进行,闭幕式拟于10月中旬举行(方案另定)。

(二)地点:比赛原则上在县城区举行;各牵头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比赛地点。

二、部别及项目设置

海安县第九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以下简称县九运会)分别设机关部、职工部、农民部、老年部、学生部、残联部等6个部别,共34个项目。

(一)机关部:羽毛球、拔河、4×50运球接力、五人制足球以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项目。

(二)职工部:乒乓球(团体)、羽毛球(团体)、4×100米接力、拨河、五人制足球以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项目。

教育系统局直组:拔河、八段锦、健身瑜伽、五人制足球以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项目。

(三)农民部:拔河、慢骑自行车、6034足跑、450米扛沙包接力赛、五人制足球以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项目。

(四)老年部:乒乓球、棋牌、桌球、门球。

(五)学生部:田径、手足双门球、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项目、跳长绳等)。

(六)残联部:田赛类、径赛类。

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项目包括30秒跳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十字象限跳、坐位体前屈。

三、代表团(队)组成

(一)各区镇代表团分别组队参加职工部、农民部、学生部、残联部比赛。

(二)县级机关各部门以单位组队参加机关部和老年部的比赛。

(三)完职中、局直单位以学校组队参加学生部和职工部教育系统局直组的比赛。

(四)县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和县总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组队参加职工部比赛,比赛成绩不计入区镇团体总分。

四、运动员资格

(一)凡具有我县户籍或于20171231日前在我县实际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提供居住证和社保证明)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备参与项目所需的身体条件,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部的比赛。凡按年龄划分组别的项目不得越组参加比赛。

(四)参加学生部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我县在校在籍生。

(五)参加职工部、机关部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提交本人代表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专业运动员必须是20141231日之前退役的方能参赛。

(六)参加农民部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所在区镇公安部门签发的海安籍身份证件人员,在校学生不得参加农民部比赛。

(七)参加老年部比赛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二代身份证件和海安籍离、退休证件。

(八)驻海外籍人士可持工作或学习签证护照(签证有效期不早于20181231日),在符合单项规程规定的情况下,向组委会申请报名参赛。

(九)坚决杜绝在运动员资格上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确保良好赛风赛纪。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对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者予以严肃处理,取消荣誉奖评选资格。

五、报名

(一)各区镇代表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2-3名,联络员1名;

(二)各部设主任1名,执行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三)参赛报名按相应部别比赛规程规定执行。逾期报名,作弃权处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六、组织与实施

机关部的比赛由县机关工委组织实施;农民部的比赛由县委农办组织实施;职工部的比赛由县总工会组织实施;老年部的比赛由县委老干部局组织实施;学生部和教育系统局直组的比赛由县教育局(体育局)组织实施;残联部的比赛由县残联组织实施。县教育局(体育局)负责协调、指导各部的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各部各项目比赛办法,按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二)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最新运动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三)各项目参赛单位凡少于2个(含2个),则取消该项目比赛;单项比赛只有1人(队、对),则不再比赛。

(四)各部比赛裁判长人选须经县教育局(体育局)认可或申请推荐专业人员担任。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比赛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数的,按照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

(二)设区镇团体总分等级奖6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

(三)职工部、农民部、老年部、学生部、残联部分别设团体总分等级奖6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

(四)设机关部团体总分等级奖12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

(五)设教育系统局直单位团体总分等级奖6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

(六)设团体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各部参赛“优秀组织奖”,组织展示“突出贡献奖”(办法另定)。

九、举办单位

县九运会由海安县人民政府主办,县级机关工委、县委农办、县委老干部局、县总工会、县教育局(体育局)、县残联负责承办。

十、本规程总则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