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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工作简报(101期)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11-01 字体:[ ]

2018年第10期 总第101期

海安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26日



工作情况统计

海安12333咨询服务中心自开通以来电话咨询总量为236523个:人工服务接听咨询128250个,自动语音服务108273个。2018年10月份电话咨询总量3683个,其中:人工服务接听咨询2029个,自动语音服务1654个,当月电话接通率为84.5%。本月公众咨询热点集中在:(1) 社保卡代扣相关问题;(2)社保下半年基数调整;(3)养老退休金上涨的问题。自动语音查询热点问题集中在:(1)社保卡临时挂失问题;(2)医疗保险异地刷卡结算问题;(3)劳动关系和劳动工资相关问题。

【热点聚焦】

☆ 近日,在“5123”工业大企业培育工作的大背景下,为更好地为企业提供用工保障服务,市人社局组织十余家在海安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会议由人社局副局长钟晓卫主持,劳动关系与政策法规科科长金峰、劳动就业管理处主任周杰华及两区、曲塘镇人社所所长等参加会议。

首先,金峰科长从三个方面介绍人力资源公司运行的相关政策法规。一是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南通市范围内的公司应进行行政许可,其他地区公司则需进行行政备案。二是保证依法用工,人力资源公司必须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同工同酬,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三是对违规公司采取相应措施,将通过书面告知、现场查处、依法惩治等方式规范运营秩序。

会上,江苏骆氏减震件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万安作为企业代表,分享了与人力资源公司合作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大家为海安企业如何更好地派遣劳务作了有益的思考。各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畅所欲言,共同探讨经营理念和工作方法,取得良好效果。周杰华主任对用工准入机制和就业优惠政策进行解读,引导人力资源公司更有效地组织用工派遣。

最后,钟晓卫副局长要求大家要共同维护和营造海安用工市场良好的秩序和环境,紧紧抓住“5123”工业大企业培育的契机,充分运用政府出台的用工新政,多措并举招工引劳,切实为工业企业发展缓解用工难题。同时指出,今后三年内将以政府搭台、市场化运作为基础,吸引有实力的劳务公司组建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将用最大力度、秉最实举措,打造海安人才产业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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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感悟】

深秋“对话”

丹桂怒放,瓜果飘香,又是一个收获的季节。

随着熟悉的电话提示音响起,我与咨询者之间开始了一轮又一轮的深秋“对话”,在你问我答中,为咨询者答疑解惑,在这“简单”而又“不简单”的过程中追求“为民服务”精神的完美诠释。“你好,我想问一下女职工流产假的问题”,我礼貌地请她继续说,“我们单位有位女职工怀孕两个多月流产了,那她应该享受多长时间的产假?”我查找到相关文件给予答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话音刚落,这位女士跟我讲,这个规定她之前已经了解过,但是最近她听说有延长流产假的规定,问我是不是有这回事?我跟她说明了情况,告诉她是有这么一回事。今年省政府发布了《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这个文件自2018年7月1日已经开始施行,其中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在这一条里面关于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假期都有详细的规定。“好的,我明白了,这样我们单位女员工休假就有文件依据了,多谢你了!”

“不用谢,请问您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咨询吗?”我一提醒,她问道:“还有一种情况我想问一问,有的女员工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且上班确定有困难的,我们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休息,休息期间的工资应该怎么发放?”“关于这个问题《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也有明确规定,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约定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听了我的回答,她满意地挂断了电话。

在“对话”中我们知民情,晓民意;在“对话”中我们解民惑、排民忧;在“对话”中我们努力实现自我的升华!

本期发:南通劳动保障12333咨询服务中心;县12345公共服务呼叫中心、

本局领导、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