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成功对接人社部转移接续二期平台,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全程网办”、“多地联办”,不再需要参保人两地来回奔波。只要动动手指就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真是太便捷啦!
一、为什么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三种制度,除了制度内跨地区转移接续,还涉及到跨制度转移。同时,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有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每个参保人不得同时领取多份养老保险待遇,且待遇标准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相联系,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在跨统筹区流动就业时,要同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保障退休后享受完整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全程“网上办”,应当如何操作呢?
1.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
参保人员江苏省内跨市(区、县)调动或流动就业的,在新参保地参保缴费后,只需新参保单位保险经办人员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中进行转入申请即可;经后台核查符合转入条件的,直接联网办理后续转移流程。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已开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网上申请服务,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的,在新参保地参保缴费后,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转移本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
具体流程:参保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经实名认证成功后,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转入条件的,直接联网办理后续转移流程。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互转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已开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互转业务网上申请服务。参保人员跨省、跨制度就业的,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转移本人原参保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具体流程:参保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互转”服务,经实名认证成功后,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转入条件的,直接联网办理后续转移流程。
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社保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江苏智慧人社”APP、支付宝等,查询网上转移申请审核结果信息,以及查询后续转移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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