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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企业与南通理工学院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和精准帮扶工程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9-05 字体:[ ]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财政局

海人社〔2019〕91号

关于鼓励企业与南通理工学院联合开展人才培养

和精准帮扶工程的通知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海陵英才”计划及若干政策的意见》(海委发〔2019〕5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南通理工学院与我市企业联合实施人才培养和精准帮扶工程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意义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南通、海安市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枢纽海安,物流天下”“产业高地,幸福之城”战略定位,全力打造人才集聚高地,着力提升海安新一轮发展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帮助企业吸引人才,储备人才,帮扶南通理工学院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实施内容

组织海安企业与南通理工学院(含本部及海安校区)就读的经济困难学生签订委培协议,每年资助100名学生,每月资助800元,由海安市财政和企业各负担50%,学生毕业后在企业就业。企业可根据学生实际在读年级选择资助学生1年、2年、3年、4年,学生毕业后到资助企业工作相应不少于2年、4年、6年、8年。

三、实施步骤

1.企业空岗征集。各区镇在本辖区范围内筛选部分发展势头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社会形象好、信誉度高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征集企业内部空岗需求。区镇汇总后报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空岗需求反馈给南通理工学院。

2.校企岗位对接。南通理工学院负责组织有意向的经济困难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并举办校企岗位双选会,现场交流,进行双选,确定最终资助人员及人数。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企业与南通理工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签订委培协议。

3.资金拨付兑现。每月800元/生资助资金,由各企业按月全额汇入经济困难学生银行卡,各企业每半年向市财政申请一次资助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资助金额的50%(每月400元/生),申请资料为:

(1)《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由企业提供);

(2)企业与南通理工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签订的委培协议(由企业提供);

(3)海安企业资助生活费的打款原件及复印件;(由企业提供);

(4)南通理工学院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由南通理工学院提供);

(5)南通理工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由南通理工学院提供,按照汇总表顺序装订,复印件盖章)。

四、工作要求

1.市人社局、财政局会同各区(镇)和南通理工学院负责联合实施人才培养和精准帮扶工程,各级要予以高度重视。

2.各区(镇)负责组织企业进行空岗征集,并对企业及空岗精心筛选,确保企业和岗位的质量和数量。

3.南通理工学院负责本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举办校企岗位双选会,组织经济困难学生参会,确保双选对接到位。

4.财政局要确保资助资金补助按时拨付到位。

附:南通理工学院专业目录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 安 市 财 政 局

2019年9月3日

附件:

南通理工学院专业目录

所在学院

专业名称

办学地点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部

机械电子工程

本部

金属材料工程

本部

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服务工程

本部

车辆工程

本部

交通运输

本部

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

海安

土木工程

本部

环境设计

海安

工程造价

海安

计算机与信息

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

海安

数字媒体技术(嵌入式培养)

海安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养)

海安

网络工程(嵌入式培养)

海安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嵌入式培养)

海安

数字媒体艺术(嵌入式培养)

海安

视觉传达设计

海安

电气与能源工程

学院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本部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部

船舶与海洋工程

本部

自动化

本部

电子信息工程

本部

商学院

物流管理

海安

财务管理

海安

电子商务

海安

金融工程

海安

健康服务与管理

本部

酒店管理

海安

市场营销

海安

标准化工程

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