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12-24 字体:[ 大 中 小 ]
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南通市人社局,现就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缴费工作,公告如下:
1.为做好社保业务年度结转工作,从2019年12月24日18:00时暂停业务系统,对外暂停社保业务办理工作。
2.从2020年1月2日至2月28日恢复办理社保业务,在此期间缴纳的社保费,缴费标准不变,不影响医保报销及待遇结转。
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
海 安 市 医 疗 保 障 局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