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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谢发元缴费年限认定的公示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2-26 字体:[ ]

谢发元,男,身份证号码:3206211966****0212,2026年2月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由于其个人职工档案资料遗失,根据《关于修订<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函〔2024〕8号)的有关规定,现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其提供的材料记载:谢发元1986年7月在海安县丝织厂经批准转为县属集体固定职工,1992年1月起开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997年4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供了土地工转为县属集体固定工花名册,土地工户口、粮油迁移审批表等。经与公安机关初步核实,无违法犯罪情况。根据其补充提供的证据材料,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86年7月。

现根据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13-88830010、0513-88921579、12333。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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