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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业能力培训(SYB)、电商培训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3-22 字体:[ ]


海人社〔2021〕35号

各区镇、街道人社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创业能力、电子商务创业能力,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经研究,决定举办创业能力培训(SYB)、电子商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两年内未参加创业能力培训(SYB)或电子商务培训的城乡劳动者。

二、培训目标

通过对参培学员实施创业能力、电子商务必备的基础知识培训,帮助参培学员掌握企业运作的技能技巧、了解和掌握电子商务(网上创业)的相关基础操作、直播带货技能等,从而促进参培学员自主创业。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人社部指定的国际劳工组织开发的创业培训教材。创业能力培训(SYB)、电商培训由取得人社部创业培训师资证的老师和中国电商协会高级讲师担任。培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采用全日制互动式教学方式。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创业能力培训(SYB)、电子商务培训各5天。

培训地点:各区镇、街道根据创业能力培训(SYB)、电子商务培训的要求准备相应场地(租金由培训机构承担,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期)。

五、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后,创业能力培训学员要提交创业计划书,电子商务培训学员要参加电子商务相关技能的考试。创业计划书合格者,由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电子商务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电子商务培训合格证》。

六、注意事项

1.各区镇、街道根据任务指标和参培条件组织本辖区内人员进行报名并填写相关表格。报名时携带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或学生证(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提供)、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学员可选择参加创业能力培训(SYB)、电子商务培训其中一项的培训,也可以同时报名参加两项的培训。参培人员花名册务必于开班前10个工作日内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创业指导科,联系人严飞,联系电话88921597。

2.各区镇、街道培训教师由经签协备案培训机构安排。培训教室60㎡以上,配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可移动桌椅并悬挂相应横幅。

3.各区镇、街道要落实每个培训班的联系人,指定班长,负责与培训机构衔接有关事宜、对参培对象进行考勤以及收集图片影像资料和每日意见反馈表。

4.午餐按每日20元/人标准,由指定的培训机构负责结账,各区镇、街道联系人负责落实具体事项的衔接。

5.培训期间,学员应全程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学员参培率、到课率、考核合格率作为各区镇、街道2021年度创业培训工作考核依据。学员参培率、到课率、考核合格率分别不得低于100%、95%、85%,有一项不达标则年终考核扣减1分。

6.创业培训费按规定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学费800元,由培训学校收取。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获得相应合格证书的,可享受800元创业培训补贴和200元的获证奖励,发放至学员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7.加强对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的考核。经培训成功创业,在局年度考核有1人加0.5分,加分不超过3分。创业培训后领取营业执照并带动就业的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附件:

      附件1:各区镇、街道培训学员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2:各区镇、街道创业培训(SYB)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3:各区镇、街道电子商务培训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4:海安市创业培训学员报名表.doc

      附件5:海安市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doc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