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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线下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3-17 字体:[ ]

各用人单位、申请鉴定人:

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及时回应职工和用人单位关切,全力服务好用人单位、职工生产生活需求,根据省、市关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相关要求,决定稳妥有序进行我市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现将2021年度我市第一次劳动能力现场鉴定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现场鉴定时间

定于2021年3月20日(周六)上午9:00开始劳动能力现场鉴定,为尽量减少人员现场接触和聚集,请各申请鉴定人按照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鉴定。

二、现场鉴定地点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江东路10号)。

三、现场鉴定相关要求

1.合理控制人员规模,加强场所消毒和通风,落实人员进出登记,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强化现场管理,及时有效防范疫情发生。

2.参加本次现场鉴定的具体要求将陆续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至各用人单位和申请鉴定人,届时请申请鉴定人携带身份证及鉴定相关材料、佩戴口罩、出示易来通或苏康码绿码,统一在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测量体温后进入,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等工作。

3.疫情还未结束,进场人员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人与人之间应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有序入场。

4.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513-88921535。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