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海安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海财社〔2020〕2号)文件精神,经海安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审核,拟对李灿华等7名创业人员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共计44894.63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9月2日—9月6日。如有异议,请与劳动就业管理处创业指导科联系,电话:88921597。
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实体名称 |
贴息金额(元) |
1 |
李灿华 |
海安彝缘堂保健按摩服务部 |
5198.19 |
2 |
葛飞飞 |
海安悠果优水果批发部 |
5726.87 |
3 |
陆巧云 |
海安众慧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11614.15 |
4 |
张继 |
海安张一麻油加工厂 |
5190.85 |
5 |
耿国红 |
南通宏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5807.08 |
6 |
葛智勇 |
南通市永宏制线有限公司 |
5614.58 |
7 |
储开进 |
海安美华电动车经营部 |
5742.91 |
合计 |
44894.63 |
海安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