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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民政局抗御10号台风采取的主要措施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31 字体:[ ]

在进入汛期前,我局就印发了《海安县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海民[2018]25号),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分管负责人作为成员,各科室各自承担灾情处置、灾情核查、综合协调和保障等相关职责的防汛抗灾应急队伍。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海民[2018]73号),要求各区、镇强化部署,落实责任,检查整改,消除隐患,优化预案,提升能力,强化值守,及时处置,对居住房屋存在隐患的,及时转移安置,确保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分散五保,凡分散五保对象,均要按照关爱照料服务协议书落实关爱照料服务。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网络通讯畅通,并且要熟悉预案,掌握汛情、灾情,随时通报情况。

我局已与华润苏果海安贵都广场签订了救灾物资应急供应协议书,扎实做好抗灾抢险物资储备工作,备足应急救灾物资,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的储备,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各区镇均出台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各村居均利用学校、厂房、为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作为灾民安置点,并与所在地的超市或商家签订相关协议,确保灾情发生保保证对受灾群众物资的供应。

一旦出现灾情,确保在1.5小时内及时上报,并建立与县气象、农业、防汛防旱指挥部等部门的协调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灾情能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我局在灾情发生后的2小时内通过《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进行数据的上报,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在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得到初步救助。

昨天我局救灾应急指挥组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布置了抗御10号台风“安比”的工作,要求全局人员坚守岗位,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并实现领导带班制,严格执行我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的职责分工,组织指导查灾、报灾、应急救助等工作。除此之外,我们还通过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各区镇和各养老机构加强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提醒机构内老年人减少户外活动,关好门窗,注意做好防风措施。并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住房情况排查,特别是住危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困难群众,截止到目前已安全转移困难群众104人。一旦发生灾情要求各区镇及时上报,并组织查灾、救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