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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3-11 字体:[ ]

一、因与海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相冲突,现将2021年3月9日公示的《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中面试时间由原来的2021年4月17日调整为2021年4月24日。

二、2021年3月9日公示的《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中岗位16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3的,按实确定。

三、现对2021年3月9日公示的《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中岗位15(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辅助岗位)进行如下调整:

1.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原来的1:3比例调整为1:5,比例不足1:5的,按实确定。

2.2021年10月31日前如发生因办公辅助岗位人员辞职等出现缺岗需增补人员,可在本次报考同岗位未被录用的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