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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4-19 字体:[ ]

根据《海安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市、区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卫健、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参选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区镇事业人员参选须为2015年8月以前聘用的,其他参选人员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

(3)参选人员须在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岗位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从附件下载。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5月6日之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海安市民政局(市永安中路58号)一楼军转安置科

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主管部门或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及复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说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开考比例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根据电话通知于指定的时间到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满分100分,岗位代码(01)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岗位代码(02、03)主要测试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面试时间:2019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末位出现同分,则同分者皆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公开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得分高者在前。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考察组要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人社部门同意。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人员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选调单位确定是否递补。

三、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信息发布网址:www.haian.gov.cn(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咨询电话:88869135(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监督电话: 88869628(市纪委派驻纪检组)。

附件:

1.2019年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9日

2019年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