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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3-03 字体:[ ]

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是海安市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运营,房地产业、园林绿化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业务。城建集团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岗位及人数

具体详见《海安市城建集团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年龄

详见《海安市城建集团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以上岗位报考人员适当年龄放宽的须已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并确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报名时提供社保部门证明)。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在岗人员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工资报酬:01-02号岗位4000-10000元/月;03-11号岗位3000-8000元/月(按城建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线上报名:点击下载《海安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并将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社保证明、从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hacjjt@163.com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3日—2020年3月20日

3.资格审核:为确认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在笔试和技能测试之前进行资格审核。

⑴现场资格初审:城建集团负责资格初审,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社保证明、从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笔试(技能测试)费100元(现金)。

⑵资格复审: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4.取得考试资格公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时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考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考计划。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

5.准考证领取: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综合测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岗位01~03

(1)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录取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3时按实参加。笔试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2.岗位04~11

(1)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分类组织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2)笔试:同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录取名额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5时按实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为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参加笔试人员收取笔试费100元。

成绩计算:

岗位01~03,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加分;

岗位04~11,技能成绩×0.7+笔试成绩×0.3+加分。

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网址同前)。

(三)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重点考察报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明确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或技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办理入职时需携带与原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效证件,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督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规违纪,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69898896

咨询电话:0513—88908950

六、本简章由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海安市城建集团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2020.3(1).xlsx

2.海安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