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明确人境人员解除隔离后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
来源:海安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04-12 字体:[ ]

各设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

近期,国内发现部分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核酸检测阳性的情况,为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对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后的健康管理措施明确如下:

—、切实做好解除隔离人员的闭环转运工作

各地要将省推送的解除隔离入境人员信息,及时推送至目的地,同时督促街道(乡镇)、社区(村)主动摸排,提前掌握本省及外省入境解除隔离后14天内返回人员信息,并在其回到住地前取得联系。对在省内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后其目的地仍在我省的,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安排专车接回住地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其目的地为外省的,由隔离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安排专车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转运至长途交通场站,并告知离苏人员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在省内其他地方滞留。对在省外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安排专车在“两站一场一码头”进行接驳转运,将解除隔离人员全程受控转运至住地,确保其抵达的当天开展居家健康监测。

二、严格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

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主动摸排,提前掌握本省及外省入境返回人员信息,并在其回到住地前取得联系,提前建立健康档案。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后,由社区督促其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监管,并及时掌握其每天体温检测和发热等异常症状情况,分别在解除隔离后第3、7和14天为其免费开展核酸检测。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或其他症状时,要安排专人陪同就医,并立即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社区要督促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应向所在社区报告,告知外出活动的时间、地点和活动内容等事项,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得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外出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

附件: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后健康管理告知书(第四版)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      领导小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

(代 章)                   (代 章)

2021年4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