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服务 > 交通信息

【安全提示】行人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来源: 海安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2-13 字体:[ ]

走路逛街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那么行人应如何注意交通安全呢?

1.行人应行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边行走。

2.通过路口或横过马路时,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或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通行。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通过时,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有人行过街天桥或隧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隧道。

3.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当注意来往车辆,看清情况,让车辆先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应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5.学龄前儿童应当由成年人带领在道路上行走。

6.高龄老人、行动不便的人上街最好有人搀扶陪同。

交警提示:“五不要”

不要在道路上强行拦车、追车、扒车或抛物击车。

不要在道路上滑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

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不要进入内环路、外环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及行车隧道或者有人行隔离设施的机动车专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