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通办〔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为正科级,挂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第三条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南通市委和海安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市政府要求,抓好省委、省政府和南通市委、市政府及海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报送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市政府其他重要文稿。
(四)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组织或参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组织、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
(五)办理省、南通市政府及部门和外地发送市政府的公文。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南通及市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安排;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或工作需要,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
(十)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重要政务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收集编写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外事工作。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相关手续,对本市因公出访团组进行安全教育,办理相关涉外涉港澳事务。
(十三)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完成市政府领导和上级研究部门布置的调研课题;收集、分析、报送宏观政策走向及兄弟县(市、区)政策动态,听取专家学者对重大战略问题的咨询意见,为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