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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消防安全提示:“一查二防三救”

来源: 海安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1-29 字体:[ ]

春节期间

可不要忘记消防安全呦。

一查

排查隐患

清除火患,自查监督,落实到位:
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消防设施要确保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等消防设施处于自动启动状态。公众聚集场所要制定并演练应急疏散预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对员工进行全员培训,确保会报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举办节庆或商贸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微型消防站人员和保安人员要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严禁堆放杂物,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

二防

防范未然

加强宣传,增强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街道社区要加强节日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应急逃生的能力;对居民楼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春节期间,居民家庭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家用电器不能超负荷使用,用完后要随手关闭电源,取暖电器远离可燃物,电动车充电有人看管,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及时清理阳台、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的杂物,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外出时关好门窗。

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开关电器或在室内接打电话。出门前,请查找家中消防隐患,清除室内阳台、楼道可燃物,关闭电器、燃气开关,紧闭窗户,谨防室外飞火引发火灾;电动车要购买合格产品,定期维修保养。尽量在室外充电,避免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周围也不要有可燃物。

节日出行时,驾车和乘坐客车、火车、轮船等各类交通工具,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车内吸烟或使用明火,如发现别人携带要及时提醒、制止;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商店购买,要在指定的地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窗口、阳台、室内或对着人群、车辆、建筑物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后,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

三救

逃生自救

火场自救,迅速逃生并报警:

  春节期间,外出购物、旅游或住宿都要注意消防安全,要注意提前熟悉所在场所的周围环境,了解疏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各单位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逃生并拨打119报警,人员要迅速逃生,切不可贪恋财物,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出行驾车或乘坐各类交通工具,一旦发生火灾,请用安全锤或坚硬的物品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生。在景区游玩时,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不要随便吸烟、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山上野炊生火,防止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