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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 人人有责

来源: 海安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8-14 字体:[ ]

随着气温的攀升

犬类动物易烦躁和冲动

很多养犬市民都会将犬只放置在户外或门店外

甚至是解开犬绳任其自由活动

而此时市民基本都已换上短、薄的夏季服装

缺少基本防护,身体暴露部分多

一旦被犬只攻击更容易受伤

使得夏季成为犬类伤人事件的高峰期

近期多地都发生了狗狗伤人事件

??

1

7月23日上午10点左右,山东滨州市东派出所接到辖区市民张某报警称,被一大狗咬伤。经现场走访了解,报警人张某在黄河十六路渤海四路附近被一大型犬咬伤。

民警立即找到狗主人,确认其饲养的是一只德国牧羊犬,根据《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该犬种系烈性犬,不允许饲养在此处。根据现场情况,民警依法传唤狗主人毕某。

分局捕犬专业队现场捕获伤人犬只,并送往滨城区犬只收容救助中心。

经询问,毕某诚恳认识到由于自己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导致犬只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和威胁,同时积极赔偿伤者损失。7月24日,根据《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对毕某做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

7月21日上午,在贵阳欣歆园小区内发生了让人震惊的一幕。一只从家里窜出来的大型秋田犬突然扑向一名老人,在将老人和一条小狗咬伤后,又扑向了另一位过路业主,场面一度失控。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事发前一只大型秋田犬朝小区小广场奔跑过来。其间,这只大型秋田犬先是遇到一位女性业主,在围着这名业主绕了两圈之后,突然朝她的身上扑去。

后来出现一只小狗,吸引了秋田犬的注意。它放弃继续扑咬赵女士,而是向小狗追去。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秋田犬结束对小狗的追咬之后,在小区内的人行道上遇到了刚晨练结束准备回家的张大爷。随后,秋田突然发狂,又朝张大爷扑来。

尽管张大爷左躲右闪,最终还是被扑倒在地。在这个过程中,秋田犬连续对张大爷进行撕咬。
在小区保安的帮助下,张大爷最终得以脱困。不过,张大爷的脸部、肩膀等身体多个部位被咬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

 

3

近日,在广东东莞虎门路东大道,一名3岁男童正在一家店门口玩耍,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一条路过的大狗竟扑向男童咬了15秒,最终导致该男童全身多处受伤!

男童送到医院后,大腿前面部位被缝了3针。另外,男童头部、脚踝部位有多处撞伤和抓伤。

 

4

7月20日晚上9时许,家住陕西宝鸡市的张女士带着2岁8个月大的孩子在小区玩耍。“突然,小孩哭喊了一声,我回头一看,孩子倒在了地上,右腿受伤流血。”

赶往医院查看后,医生表示,孩子是被动物咬伤的,不是摔破的,造成了2厘米左右的伤口。“随后,我到物业查询当时的监控,发现是同小区的狗在孩子身后扑倒他,咬在了腿上。”

27日,经过派出所约谈,狗主人蔡女士承认是自家的狗将小孩咬伤,赔偿3500元,双方达成谅解。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夏天外出散步时尽量不要去逗陌生犬只,爱心人士在喂养流浪犬只时也不要直接用手指喂食,以防被意外咬伤。若不慎被犬只抓伤或咬伤,无论是否出血都应立刻用肥皂水直接冲洗伤口,冲完后,马上用碘伏(尽量不要用可能破坏皮肤粘膜的碘酒)或75%酒精或2%~3%碘酒擦伤口内外及周边皮肤进行局部消毒处理,并迅速前往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医院注射狂犬病球蛋白或是血清。对于严重咬伤,应立即前往医院。

那么,我们该如何与狗和平共处?

 

如何避免被狗咬伤呢?

夏季天气热,宠物和人一样容易烦躁,这个时候尽量不要去招惹它们,养犬市民可以给犬只提供一个比较清凉的环境,若将犬类放置在户外请务必拴好犬绳。

警方提示

《南通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为犬只挂犬牌;

2.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一点五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

3.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

4.乘坐电梯避开高峰时间,并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带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5.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此外,禁止携带犬只饭店、园林、封闭式公园、健身步道、机关、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养老院、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候车(机、船)室,以及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最后提醒大家

为了自己、他人以及自家宠物的安全

请文明养犬!

这是对他人负责

更是对自己、对宠物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