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第四批 2022年4 月 1 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 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JS202203280055 | 南通市海安县白甸镇府前路33号,江苏升辉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机械生产,生产时喷漆异味扰民,违规使用乳化液,24小时机器噪声扰民。 | 海安市 | 大气 噪声 水 | 经查,南通市海安县白甸镇府前路33号厂区内有两家企业,分别为江苏升辉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升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单位的生产项目取得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海安市工作人员对两家单位的昼夜噪声、废气开展监测,均符合标准。现场检查未发现使用乳化液,发现江苏升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喷漆房多处连接部位老化损坏,喷漆房外车间内有明显异味;两家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偶发噪声扰民。 | 部分属实 | 1.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江苏升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喷漆房进行维修整改,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要求该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前整改完成。 2.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江苏升辉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升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强化日常环境管理,规范机械加工过程中操作程序,杜绝噪声扰民,发现即严处。 3.海安市人民政府责成白甸镇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加强对该单位的巡查督查频次,督促该单位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夜间不得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