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第三批 2022年4 月 1 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 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JS202203270086 | 南通市海安县墩头镇新海村北侧,海安牧原一厂养猪场,违规建设,距离居民区较近,养殖异味严重扰民,无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夜间生产噪音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粪污排入施溪村与周垛村农田、河流,田埂内设有管道。 | 海安市 | 大气 噪声 水 | 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为海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该单位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项目选址和用地符合规定。该单位生产区符合环评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该单位恶臭浓监测结果符合标准,在养殖区周边围墙外感官有轻微异味。南厂界夜间噪声超标。该单位养殖粪污收集后进行固液分离,废水发酵为沼液。沼液除部分回用外其余用于肥田,同时铺设支农管道进行沼液肥田。对该单位周边水体采样,水质无异常。执法人员巡查该单位周边区域、河道,未发现有粪污等生产废水外排的行为和迹象。 | 部分属实 | 1、海安市人民政府责成白甸镇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该单位巡查督查,责令其按要求整改到位。 2、海安市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单位南侧厂界夜间噪声超标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要求其合理调整饲料运输管链运行时间,在2022年4月15日前对饲料运输管链重新包裹隔音棉,减少噪声对附近村民的影响。 3、该单位已制定废气整改计划,2022年4月底前完成对平铺猪舍刷圈及除臭墙加药工艺方案改进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