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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融和法庭”建设现场会在海召开

来源: 海安日报 发布时间:2023-12-01 字体:[ ]

11月30日,南通市“融和法庭”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南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雷,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坤,海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严长江,海安市人民法院院长秦昌东等参加活动。

今年以来,南通市法院以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减量工程”为抓手,聚焦基层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两项重点任务,创新打造“家门口式”诉讼服务平台——“融和法庭”。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谋划部署下,海安市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先行先试。自实战化运行以来,“融和法庭”有效集聚各类资源要素,在纠纷化解、司法协同、法治宣传、诉讼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沈雷要求,要加大“融”的力度,法院系统要以“融和法庭”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拓展功能、优化服务,其他政法机关要学习借鉴法院经验做法,联动解决好基层矛盾问题。各地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统筹协调,聚焦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打造更多“实战、实用、实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品牌。要树牢“和”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在职法官和退休法官作用,不断夯实“和”的根基。要强化“法”的保障,镇(街)党委政府要主动借力“融和法庭”,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融和法庭”专业优势,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南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刘坤强调,加强“融和法庭”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探索,是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现实需要,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融和法庭”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坚持党委领导,强化前端预防,整合诉讼服务,强化融入,实现社会治理要素的集成整合。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加大“融和法庭”建设推进力度。

严长江表示,全市“融和法庭”建设现场会在海安召开,不仅是对海安探索打造“家门口式”诉讼服务的支持与肯定,更是对海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鞭策与激励。海安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耕现有平台资源,丰富拓展应用场景,壮大基层社会治理品牌矩阵,推动更多治理要素、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集聚,不断夯实具有海安特色的社会治理格局法治底座。

会上,大家共同观看了“融和法庭”宣传片;李堡镇社会治理中心负责人、调解员代表、律师代表交流了“融和法庭”建设使用体会。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李堡镇“融和法庭”。(记者 陈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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