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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党组会议暨第24次主任会议召开
来源: 海安日报 发布时间:2023-07-25 字体:[ ]

7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亚曦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党组会议暨第24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卢忠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储开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剑波、张忠宏、陈兴俊出席会议。副市长周平、市人民法院院长秦昌东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人事调整情况的通报,听取了市政府、市监委、市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加快幸福河湖建设,助力乡村生态振兴情况的报告。张亚曦指出,建设幸福河湖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需求的内在要求,要准确把握建设幸福河湖的目标任务,加强系统谋划、综合治理、常态管护、宣传引导,扎实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法院关于涉民生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张亚曦强调,要积极应对民事案件增多、办理难度加大等挑战,科学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效;要深刻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职业价值内涵,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要自觉把民事审判工作置于全市大局中考虑,建立类案反馈应用机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请求批准2022年度市本级及高新区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情况的报告。

会议讨论了关于海安市2022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批准2022年度市本级及高新区财政收支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的调查报告及决议(草案),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

会议还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听取了市委台办、市气象局作为实施主体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市委交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专班推进中心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了海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讨论了海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民生实事项目闭环式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草案);讨论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凤山小学(实验小学北校区)等新建、改扩建学校服务范围设置方案》的调查报告;讨论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建议议程及各组发言人员名单。(曹京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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