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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召开

来源: 海安日报 发布时间:2019-12-05 字体:[ ]

  12月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于立忠主持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鹏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葛志祥,副市长张元春、丁兴育、彭晓红,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志国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祖平,市政协副主席周于红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以及省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学习了《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办电〔2019﹞33号)。讨论了《海安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海安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办法》。于立忠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无死角排查,铁腕治理,铁面执法,全面压实企业安全责任、主体责任。

  会议学习了《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苏办〔2019﹞)48号)、《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中纪办发〔2019﹞15号)。于立忠要求,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统计工作中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要持续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常态化。要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筑牢正本清源的主业意识,以旗帜鲜明的态度坚决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会议研究了海安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海安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民办教育办学行为积分管理办法。于立忠要求,对照国家、江苏、南通的相关要求,立足长远、聚焦当下、系统推进,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方案,确保教育现代化各项任务准确落实到位。要创新机制体制,全力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会议还学习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国发〔2019﹞21号);学习了近期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最新司法解释;学习了《关于建立服务企业“五个一”工作机制的通知》(通办〔2019﹞134号)。研究了海安市地震应急预案;研究了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请示;研究了组织部、老干部局、财政局、人社局关于给离休干部发放高龄护工费补贴的请示等议题。(记者吴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