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4-0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充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名事业人员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

二、选聘对象

海安市内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单位除外)。

三、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专业要求:不限;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4.报考人员须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2017年1月31日以前聘用的事业人员);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方法及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自行报名,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2.应聘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选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aian.gov.cn)公示。

3.考试。此次公开选聘采取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进入体检考生末位分出现并列时,则进行加题面试(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

6.公示与审批调动。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程序办理流动手续。

7.因本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在参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海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海安市中坝南路51 号)。

4.报名时收取面试费100元。

5.准考证领取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联系电话:88923053;监督举报电话:88869106。

附件:海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