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海安丝厂周边区域旧城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海安市人民政府拟对海安丝厂周边区域改造工程项目规划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海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海政规﹝2020﹞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布。被征收人对方案如有意见,请在2021年8月22日前,将书面意见以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海安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反馈,书面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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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海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