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江苏省政府《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预先报名,并按规定程序选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现将新通扬河北侧区域城中村改造工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段范围:
东至通榆路、西至朝阳路、南至新通扬河、北至黄河路(具体以征收红线图为准),共约16户。
以上标段拟选定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该标段范围内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二、委托单位: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委托内容: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
四、报名资格及程序说明:
在我市备案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有意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逾期报名无效。
五、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3.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两份)。
4.拟参加本项目征收评估的房地产注册估价师资质证明材料(两份)。
5.公司简介(A4白纸黑字一张,加盖公司公章,提供20份)。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总公司负责人携公司公章和参与报名项目执业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当面提交报名材料并完善相关基础资料。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6日下午5时止。
3.报名地点:海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海安市中坝南路12号建设大厦10楼)。联系电话:88869672。
附件: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