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安市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海扶办发〔2018〕10号)的规定,我市每年针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依靠自身能力以及帮扶责任单位资助后仍然无法脱贫的低收入农户进行专项救助。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扶贫救助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海扶办〔2019〕14号)文件要求,我市于8月上旬组织各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村入户调查工作。8月17日-8月25日,我市又组织各区镇开展扶贫救助基金申报再核查工作。经核查,第二轮新增申报救助对象8户,现共确认2019年扶贫救助基金救助对象98户146人,拟救助金额合计118288.86元。现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详见《海安市2019年扶贫救助基金拟救助名单》。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公布的监督电话联系。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8日-9月10日(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13-81868613
海安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