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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来源: 海安市扶贫办 发布时间:2020-06-24 字体:[ ]

根据《关于下达 2020 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0〕27 号)要求,现将2020 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3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13-81868693;

通信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20号海安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邮编226600);

电子邮箱:haianshifpb@163.com。

附件:1.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2.关于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实施方案

   3.2020 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表

海安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附件1::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实施方案.pdf

附件3:

2020 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拨付单位 资金来源
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其他资金
投资入股海安城建集团“强村加油站”项目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700 0 70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