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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订单取消后发生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来源: 法润江苏普法平台 发布时间:2021-08-16 字体:[ ]

【案情】原告王某通过某出行平台叫到被告张某驾驶的网约车,上车后与张某协商取消平台订单,以少付平台费用,张某未允。在张某驾驶过程中,王某擅自取消该订单。后该车在行程中与他车相撞致原告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张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因原告擅自取消该订单导致附随出行平台的保险合同未生效,原告就受伤赔偿事宜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某因行为过错致原告受伤,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王某的相关损失应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事故对方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100万元,王某的相关损失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超过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30%的赔偿责任,剩余70%的赔偿责任由原、被告分别承担30%、40%。

【评析】本案是因乘客利用某出行平台后不听劝阻擅自取消订单导致依附该平台产生的行程保险失效,发生交通事故后就赔偿问题引发的诉讼。对此,在实务中有分歧。就本案而言,法院判决原告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是正确的。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说,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起事故,被告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的相关损失由对方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责任后,仍应由被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但因原告违反双方通过平台叫车的约定,擅自取消了网约订单,致附随该订单的保险合同失效,则原告也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其次,从诚实信用原则角度而言,被告是通过出行平台接到原告,则原、被告均应遵守该出行平台关于乘车方面的规定,亦应享受该出行平台附带的权益。原告上车后提出取消该订单,被告明确表示反对,但原告擅自取消该订单仍乘坐该车,明显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投机取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对原告不诚信的行为进行适当处罚,有利于营造诚实信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最后,从公平正义的角度而言,原告不擅自取消订单,被告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即财产权益的受损完全可以通过出行平台附随的保险来得到弥补,如判决70%的赔偿责任全部由被告承担造成双方责任和义务严重失衡的后果,严重背离公平正义的原则。判决原告适当承担责任充分彰显了维持公序良俗、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