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传染病防治相关工作小结
来源:海安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11-01 字体:[ ]

一、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目前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已成为我所一项常态化工作。我所多次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节假日期间重点单位巡查抽查等形式,巩固各医疗卫生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检查中要求各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消毒隔离制度落实、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换气、清洗消毒、员工每日健康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在对全市医疗机构双随机检查和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过程中,将疫情防控督查纳入检查的重点。

2021年7月27、28日由委医政科牵头,联合基妇科和监督所对全市基层、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地毯式检查,检查医疗机构共55家,现场填写《基层、民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检查表》,重点对医疗机构入口管理、院感防控和黄码人员如何处置等内容进行督查。

根据南通市《关于开展南通市医疗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及院内感染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通防指医【2021】47号)要求,2021年8月23日-8月25日采取抽查和自查的方式组织4个检查组,检查人员由医政科、基妇科、监督所组成,对全市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中78家诊所和48家卫生室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常态化及院感工作情况,包括综合管理、入口管理、院内管理和医废处置情况。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给南通市卫健委,并通报给各医疗机构要求其整改到位。

根据南通市《关于开展南通市医疗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及院内感染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通防【2021】38号)要求,各县市区采取互查的方式,根据安排海安检查如东,8月10日上午,海安组织4个检查组,每组2名监督所监督员和1名院感专家奔赴如东,对如东全县55家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及院内感染工作专项督查,检查至12号中午,完成所有现场督查任务。检查情况以问题清单和总结的形式上报给南通市卫健委。

二、开展2021年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和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2021年海安市监督抽查对象为国家及省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下以“双随机”形式抽取的38家医疗机构,其中二级医院2家、一级医院7家、其他医疗机构29家。

目前,传染病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同时将双随机单位作为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单位,从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抽检共八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检查中发现关闭1家,评价单位共37家,评价结果为优秀1家、合格35家,不合格1家,不合格的1家单位已立案查处。

全年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通过双随机检查、日常监督和投诉举报处理结合开展,检查中发现问题执法人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截止目前,截止目前查处传染病防治相关案件共4件,共计罚款10200元。

三、开展2021年新冠疫苗接种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21年3月30日、31日,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市卫健委医政科和市疾控中心对海安全市共12家新冠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2021年4月29日海安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医政科对全市13家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开展第二轮次专项监督检查; 2021年5月30日,海安市卫生监督所组成4个检查组对海安全市共13家新冠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专项“回头看”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重点监督检查了疫苗接种场所的设置及布局流程、接种单位及人员资质、接种工作程序规范、疫苗管理、冷链运转、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及处理、环境消毒与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各疫苗接种点开展随机抽查,督促各单位将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到位 。

根据省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苏卫监所【2021】41号)要求, 2021年9月8日,海安市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分3个检查组对全市共14家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包括2家临时疫苗接种点)进行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9月8日一天完成所有检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疫苗接种全过程运行情况,各接种门诊资质齐全,开诊时人员配置足均持证上岗,设施设备配置完善,接种时均能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疑似异常反应处置室内相关设备及药械配备较齐全。各单位能抓实抓细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准备充分、流程规范、保障到位,接种工作有序开展。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问题,接种对象口罩佩戴不规范;留观室地面上散落有使用过的棉签;医疗废物收集不及时,超过48小时,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监督人员已当场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