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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知识答问
来源: 海安市 发布时间:2023-02-16 字体:[ ]

1、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3年2月11日至2023年3月6日。

2、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年度申报的人员范围是哪些?

答:参保单位当前所有在职职工均需进行工资申报。

3、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2023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调整的通知》(通人社险〔2023〕4号),2023年1月起,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待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公布后,再按新标准执行。

4、完成2023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新的基数何时开始启用?

答:缴费工资基数自用人单位申报时所属的结算月份开始启用。即2月11日至3月6日前完成工资申报的,将于3月份启用新基数,1月和2月的缴费基数不作调整。

5、在网厅进行工资申报时,如果选择的开始年月为2023年1月,会自动进行补收吗?

答:不会。医保系统对已经结算的月份不会进行自动补收,新基数从申报时所属的结算月份开始启用。

6、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是指什么?

答:为2022年1月至12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

举例1:小张2022年全年都在岗,全年工资收入为120000元,120000÷12=10000元,需要填写的月工资是10000元。

举例2:小李2022年12月才新入职,12月收入是6000元,需要填写的月工资是6000元。

7、参保单位申报的员工月工资与当前月工资一致,是否可以不填写?

答:可以,申报的月工资与原工资一致,可不填写,也可输入原工资。

8、参保单位核对发现缴费工资申报有误,怎么办?

答:参保单位可在当前申报期内重新进行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操作,避免金额征收错误。

9、如果员工的月工资低于下限(4494元)或者高于上限(24042元),按实填写还是直接填写4494元或24042元?

答:应该按实填写。

10、工资申报完成后,何时可以进行确认?

答:工资申报完成后即可通过“业务查询——单位花名册查询”模块查询确认职工工资。

11、用人单位已经在人社系统完成了工资申报,医保系统还会共享吗?

答:不会。自2022年7月起,医保系统不再共享人社数据,所有医保业务需单独申报,因此基数申报也需在医保端单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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