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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打造新时代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知识答问
来源: 海安市 发布时间:2024-01-11 字体:[ ]

一、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政策

1、在创业启动扶持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深入实施“海安英才”计划,围绕我市10条优势产业链和10条培育产业链,引进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经评审确认,给予团队200-600万元、个人100-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重大顶尖人才项目,可一事一议,不设上限。

鼓励创业人才项目优先在具备产业优势的区镇和功能园区集中落户。由项目落户地提供办公、研发和生产用房等物理空间,租金实行“三免两减半”。

2、在创新项目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企业全职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经评审确认,给予团队200-300万元,个人50-200万元的资金资助。

对企业全职新引进或自主创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三年内,按照院士(国家“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10000元/月,国家级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杰青等以及相当层次海内外高层次人才)7000元/月,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6000元/月,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资助对象5000元/月,“海安英才”计划资助对象4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综合补贴。

3、在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方面,天使基金如何投资?

答:加大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力度,对获“海安英才”计划资助的创业类个人或团队项目,由我市人才天使基金择优给予股权投资,单个项目股权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4、在人才项目信贷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鼓励省“人才贷”合作银行(在我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开展“人才贷”服务,对于以信用方式投放的“人才贷”,利率不高于LPR+80个基点,对于追加其他抵押、担保、保证措施的,利率不高于LPR+50个基点。鼓励合作银行支持“首贷”企业,开展“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对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以下简称人才企业),3年内,按照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给予人才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贷款贴息。

5、在项目风险方面有哪些补偿机制?

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原则,人才企业贷款在限额以内发生本金损失的,省“人才贷”合作银行可申请省风险补偿基金承担相应比例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办科技人才项目研发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和专利执行保险,市财政对保费分别给予40%、30%、50%的补助,单笔最高补贴5万元。

6、海安对于首套首购有什么奖励?

答:对人才通过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形成的新产品新服务,只要符合市场准入和行业交易规则,可采取多种方式推广应用。对新认定为省级、国家重大装备(首台套)的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对人才企业购置的新生产性设备,对照当年新型工业化奖励办法,按照上浮1个百分点的比例,给予企业设备投资奖励。

7、海安对于企业成长有哪些激励政策?

答: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6年内首次连续2年年应税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的创业人才(团队)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二次资助。加快推进人才企业上市步伐,人才企业上市奖励按照《市政府关于大力培育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政策意见》(海政规〔2023〕8号)执行,与上述二次资助不重复享受。

8、海安在项目配套方面有什么奖励?

答:从我市申报国家“两院”院士,最终入选的,给予个人500万元、培养单位200万元奖励。从我市新申报成为国家级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杰青等)并全职在海工作的,给予青年类50万元奖励,非青年类100万元奖励。经省市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进入省“双创团队”集中答辩的,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补助。入选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的人才项目,在“海安英才”计划资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按照南通资助总金额的70%,再给予叠加配套资助。

二、加快集聚优秀青年人才政策

9、在海安有哪些政策支持青年人才见习实习?

答:启动实施青年人才“扬帆向海”计划,鼓励海安籍人才回乡就业创业,结合全市产业发展和专业人才需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就业岗位,有计划组织高校学生见习实习。对符合我市就业见习(实习)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鼓励参加就业见习(实习)活动,由用人单位给予见习或实习学生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市财政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对用人单位给予补助。市外高校师生受邀参加由我市人才主管部门组织的人才招引活动,可提供食宿保障和交通补贴,市财政交通补贴标准为江浙沪皖地区高校学生500元/人、教师1000元/人,其他地区高校学生1000元/人、教师2000元/人,并提供最长7天的免费食宿。

10、在服务青年人才创业发展方面,海安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在本市创业的(在校及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首次成功创业、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正常申报纳税的,经审核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每吸纳一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对三年内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承办大赛一、二、三等奖并落户我市的人才项目,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落地奖”,优秀项目直接推荐申报“海安英才”计划并享受相应扶持及政策。

11、在海安,青年人才有生活津贴吗?

答: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首次到我市工业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户口落户我市的、35周岁以下的,三年内给予500元/月的生活津贴。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首次到我市工业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三年内分别给予1000元/月、2000元/月、3000元/月的生活津贴。

对企业进站博士后,全职在我市工作的,三年内给予5000元/月生活津贴。出站博士后留海创新创业的,可继续享受三年3000元/月生活津贴。

上述对象,在享受津贴政策期间(或享受期满后两年内仍在我市就业的)首购我市普通商品房的,可延长津贴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12、青年人才在海安入住青年人才驿站需要付费吗?

答:在青年人才集聚的商圈、园区等地建立青年人才驿站,应届或毕业两年内来我市求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免费入住青年驿站(允许连续申请2年,一年内3次,每次不超过10天),并享受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岗位推介等系列服务。

13、海安是如何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发展的?

答:鼓励本地院校出台优先发展专业目录,开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紧密对接。开展订单式培养、岗位实训和带薪实习等项目,企业与高校合作开设全日制订单班,每班不少于20人规模的,按照实际支付费用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人均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组织企业与本地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就读的经济困难学生签订委培协议,每月分别资助400元、800元生活费,市财政和企业各负担50%,学生毕业后在企业就业。

14、在海安建立高校人才工作站有没有补贴?

答:在向我市输送高校毕业生超过一定规模的地区或我市生源较多的地区建立区域性人才工作站(驻外团工委),负责联络服务海安籍在外青年人才,推动更多青年人才来海回海就业创业,每站每年给予5万元的工作经费。

三、巩固提升平台载体人才政策

15、海安是如何加强人才集聚平台建设的?

答:实施平台载体“提质赋能”计划,进一步建强人才载体,新增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人才平台,对企业新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设站单位、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企业设站单位、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研究生工作站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从运行情况良好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选取一定数目的优质设站单位,给予10-20万元的专项补助奖励。建立海外引才工作站,每站每年市财政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其中60%用于日常运行。

16、企业创新平台提升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企业联合两院院士共同建立省级院士工作站并实质运行,经核查,给予50万元奖励。当年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给予100万元奖励;认定为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给予50万元奖励;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考核评估为优秀的给予5万元奖励。

17、海安是如何拓展离岸研发中心渠道的?

答:总部设在我市的企业在北上广深、南京、苏州等地设立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对离岸研发机构给予运营补助,市财政按照核定企业研发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上年度税收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税收5000万元-1亿元的工业企业,最高补贴80万元;税收3000万元-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税收1000万元-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区镇、园区通过共建离岸加速器、产业化基地等方式引才且取得实效的,市财政按合作支出费用的40%,给予区镇、园区每年最高50万元补贴。

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人才政策

18、企业引才有哪些奖励?

答:按照强链、补链、延链要求,实施“强链汇智”计划,发挥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积极引才培才,企业采取返聘、讲学、咨询、合作等多种形式聘请院士(含退休院士、外籍院士)为企业服务的,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薪酬补贴。

对工业企业柔性新引进高校院所“星期天工程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经审核,一年内按专家薪资给予1:0.5的配套补贴,其中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年最高补贴1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最高补贴5万元。同一专家教授累计补贴企业不超过10万元。企业柔性新引进海外工程师、设计师、规划师、咨询师等高水平外国(境外)专家,经审核,一年内按专家薪资50%给予配套补贴,单个人才不超过50万元。引进外国专家获国家、省、市级项目支持的,给予引智项目单位1:1配套资金支持。鼓励区域农业服务中心柔性引进高校院所专家教授,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工业企业应强化管理、拓展海外市场、进行资本运作,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管理型、紧缺型以及掌握关键技术人才,三年内给予企业10%的薪酬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五年内人才实缴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等额给予补贴,单个人才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工业企业新招聘的市外高校毕业生以及蓝领技术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招聘补贴。

19、社会引才有哪些奖励?

答:扩大招才引智朋友圈,在海内外社团组织、知名风投创投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科技载体平台等各类引才机构和历届科技镇长团成员、杰出乡贤、高层次领军人才中聘任一批“引才大使”“引才乡贤”,对于引才机构(市内企业)或个人帮助引进院士(国家“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及以上层次人才的,分别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创业)和20万元(全职创新)。帮助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每入选1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创计划”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企业申报专员协助人才成功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创计划”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3000元。对引进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在我市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人、8000元/人的奖励。协助有效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给予企业申报专员一次性奖励500元。企业委托猎头机构招引高层次创新人才或团队,按服务费的30%给予企业补贴,每引进一人最高补贴5万元。引才大使为家乡引荐人才成效显著的,参照以上标准给予奖励。

20、院校留才有哪些奖励?

答:南通理工学院、黑龙江工商学院(含南通峻华中等职业学校)等本地院校每年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业达到500人(含)的基础上,不足1000人的部分,每增加1人,奖励1500元;超过1000人(含)不足2000人的部分,每增加1人,奖励2000元;超过2000人(含)不足3000人的部分,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海安中专每年海安籍应届毕业生在我市就业人数达到70%(升学学生不包含在基数内)的基础上,每增加10个百分点,按每人600元、800元、1000元的标准奖励给学校。

市外院校根据到我市实际就业的学生人数(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当年满20人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对高校组织20名以上毕业学年学生到我市企业见习(实习)满3个月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推荐奖励。

21、人才活动是否有政策补助?

答:鼓励邀请高校院所负责人以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来我市对接洽谈或参加我市组织的人才大会、集中答辩、创业大赛等活动,其食宿费用可由邀请单位或用人单位负责,交通费可按实补助。

22、技术经纪人有何奖励政策?

答:建立科技镇长团结对挂钩联系产业链制度,将科技镇长团成员纳入技术经纪人队伍,对帮助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达成科技创新成果合作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按照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2%的比例给予奖励,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

23、海安是如何进行行业队伍培养的?

答:宣传、教体、卫健、总工会等部门加强“海安名家”“海安名师”“海安名医”“海安名匠”等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对引进的建筑、交通、金融、现代农业、城建规划、外经外贸、知识产权、服务外包以及国有企业等专业紧缺人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政策实施。

五、不断完善服务保障人才政策

24、海安是如何加强人文关怀的?

答:实施人才生态“近悦远来”计划,全面营造“如鱼得水、如鸟归林”的一流人才生态。坚持党管人才,建立健全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制度,每年举办“爱国·奋斗·奉献”人才培训班,注重吸纳高层次人才进入“两代表一委员”队伍。完善人才荣誉制度,每年从全市各条战线评选10名左右“海安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三年内,享受3000元/月的特殊津贴。评为本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管理期内每人每年享受4800元技术津贴。

25、海安在人才素质提升方面有哪些激励政策?

答:定期遴选并组织我市优秀人才赴境内外开展短期培训、学习考察、交流合作等。“科技企业家”参加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根据境内境外和时间长短,给予最高5万元补贴。新获得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工业企业职工,分别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8000元;获得高级技师、特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企业职工,分别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8000元。对省、南通市及我市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实施的科研项目给予1-20万元项目资助。

26、海安在人才落户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人才落户“零门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将户口迁入我市城区的,取消住房、就业等条件限制,可先落户后就业,并给予1000-5000元落户补助。

27、人才在住房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采取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形式筹集人才公寓,建立人才社区。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我市全职创新和创业,可按需申请租赁型精装修人才公寓,三年内给予租金优惠。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入选“海安英才”计划、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国家级人才计划的,在海安购房自住的,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购房补贴。对企业新引进全日制大专、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在我市新购商品房的,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6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每人只可享受一次。购买我市销售型人才公寓,以人才优惠购房细则为准,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28、海安针对人才在入编方面有没有政策支持?

答:设立市产业研究院服务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医疗人才服务中心,安排事业编制,支持产业研究院(中心、所)、民办学校、社会办医院招引高层次专业人才。

29、海安在人才专属服务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高层次人才专属服务,包含子女入学、配偶子女落户、出入境证件办理、专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每户贷款最高额度为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四倍)、父母养老补贴(本人及配偶父母年满60周岁且入住我市养老机构,按照每名人才2000元/月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期不超过五年)等内容。

30、海安针对人才在生活服务保障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建设人才政策线上申报办理综合服务平台,人才政策通过线上申报办理,实行一次申报兑现机制。建立人才健康档案,高层次人才和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享受医疗“绿色通道”服务,可在指定医院每年享受定制化体检套餐。建立优秀人才休养制度,对各条战线获得市级以上人才、科技荣誉称号的优秀人才,每年集中组织休养活动,同时提供包括行政服务、文化休闲、交通出行和金融服务等服务内容,提供全周期人才服务。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常态化开展相亲等联谊活动,加强青年的深度交流,帮助适龄青年解决婚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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