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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知识答问 来源:海安市 发布时间:2023-07-12 字体:[ ]

    1.保障对象是哪些人?

    该保险由政府投保,保障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以及灾害发生时在本区域内的其他人员。保险标的为人身、居民住房和基本生活用品。

    2.保费是多少?

    保费以公安户籍人数、户数为依据,按照每人每年0.45元投保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公安统计全市在籍人数91.5万人),每户每年2元投保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公安统计全市在籍户数34.2万户),共计约109.58万元。

    3.哪些事项在保障范围内?

    保险保障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室内附属设备和室内装潢、财产及家用电器损毁,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伤亡以及其他政府认定需救助的事项。其中,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暴风、暴雪、雷击、洪水、龙卷风、台风(热带风暴)、自然灾害导致的地面突然下陷、冰雹、地震;特定意外事故包括家庭火灾、爆炸(仅限居民个体,不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人身伤亡每人每次事故理赔最高20万元,房屋损失每次事故最高5万元/户。

    4.如何理赔?

    经过竞争性遴选程序,海安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公司承保。保险公司保证,在保险事故接案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组织查勘。一般事故现场确定定损金额,损失较大的项目不超过24小时定损完毕,并全力协助出险户收集、处理索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