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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

来源: 海安日报 发布时间:2019-08-12 字体:[ ]

   8月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于立忠主持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鹏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葛志祥,副市长张元春、丁兴育、彭晓红,市政府党组成员蒋鹏程、刘志国,市人武部部长陈剑利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储开泉,市政协副主席周于红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和南通市政法重点工作年中现场推进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动员会精神。于立忠要求,加强对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的学习,加快在手案件办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提供案件线索。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尤其要关注学校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要对前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总结,加快补齐短板。要切实做好安全、环保工作,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立忠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宣传,根据上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和体系,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要突出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要结合“创文”“创卫”工作,加大对部分食品作坊的监管力度。

  会议听取了《海安市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的初步构想。于立忠要求,《行动方案》要结合海安实际,充分利用好海安发展优势,突出海安特点。要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根据南通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案,做好对接研究。相关部门要继续对《行动方案》进行完善,使其更具针对性。

  会议听取了2018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报告。于立忠要求,紧扣“高水平”目标和“全面性”要求,确保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进一步稳住优势、补齐短板。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数据统计上报,确保真实准确反映海安实际。

  会议听取了中央环保督查交办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汇报,通报了今年以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情况,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停业歇业企业”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关于鼓励现代化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海安市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关于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海安市城乡低保等民政定补对象保障标准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