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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市场局四举措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来源: 药械科 发布时间:2021-03-17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药械监管,提高预警控制能力,切实提高报告的质量和数量,海安市市场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用药用械安全监测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网络。由市政府批准,成立海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配备专人从事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同时全市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建立相应的监测机构或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监测人员,建立起一个药品不良反应的常规工作体系,以此形成一张横向扩展、纵向延伸的监测网络,确保药品不良反应能按时上报到药品监管部门。

二是完善报送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各监测点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定期分类通报制度、药品不良反应奖励制度、报告程序和监测管理制度等,确保监测工作的制度化,保障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积极推广网络报告系统,各监测点均能做到在线上报,确保报告的及时性。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开展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工作的业务培训,邀请市局专家和一线医务人员专题讲解不良反应监测的经验和报送事项,消除涉药涉械人员对不良反应监测认识上的误区,学会正确区分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事故,熟悉群体事件的处置程序和要求,稳步推动监测工作的开展。

四是强化监测机构监管。将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的检查和指导,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械立即采取风险管理措施,预防和减少药械不良事件的发生。定期对上报的不良反应报告进行统计、分类和排查,对监测工作开展不力单位及个人进行约谈,督促各分局抓好监测工作,以此推动ADR监测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