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南通市和海安市决策部署,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督促实施。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参与拟订市级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
政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协调。拟订并实施近期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开展企业信息采集、行业运行分析和产业发展报告等工作,进行监测预警、预期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推进制造强市建设。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制造强市建设重大工程,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六)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七)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政策。参与研究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对外交流与合作。牵头推进实施全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八)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指导、落实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权限审核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参与安排市级有关财政性专项建设资金。拟订并推动落实全市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市技术改造相关工作。拟
订并实施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规划,按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等工作。
(九)统筹协调全市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按职责开展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等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上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国家、省、南通市拟订和实施油气管网建设规划。负责全市石油和天然气利用工作。
(十)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动落实“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沿海地区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组织对口支援、对口帮扶等工作,参与东西部合作和地区间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对接服务上海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市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规划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全市有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会展业等发展,负责工业遗产保
护、工业文化建设和工业、信息产品市场建设。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二)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有关重大专项,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推动提升关键技术的控制力、产业集群的带动力、产业链条的整合力、信息化的引领力和标准的主导力。推动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协同推进品牌、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拟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盐业专营工作和全市盐业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发展。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工作,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
发展。协调信息服务业领域涉及公共社会利益的重大事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拟订并实施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培育推广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负责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智能制造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组织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五)跟踪研判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
(十六)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七)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健全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全社会节能工作。拟订并实施全社会节能规划和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
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开展节能监察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推进绿色制造工程。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协助省、南通市做好军品科研生产、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军工固定资产投资和合同管理,军工关键设备设施、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的监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军品科研生产承担单位保密资格审查,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的行业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质量、计量、标准、情报、统计、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保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行业管理。
(十九)培育发展全市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拟订并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龙头骨干企业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和产业人才开发,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牵头推进企业降本减负。
(二十)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
--
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推进央地共建,推进专业园区建设,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二十一)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管理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组织实施全市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二)承担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市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市服务业工作领导组、市富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市对接服务上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的具体工作。
(二十三)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
事科、财政金融科(财务审计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经济体制改革科(政策法规科)、工业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基础设施发展科)、能源科、经济合作科、农村经济科、信息化发展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大数据产业科、无线电管理科)、服务业科(社会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中小企业科(民营经济促进科)、军民融合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行业发展科(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组办公室、《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用建设科、价格和收费管理科、成本监审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海安市企业服务中心、海安市价格认证中心、海安市人防指挥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5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202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聚力经济研判分析。在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中找准立足点,加速产业链协同示范基地、在海“飞地”、台商合作园区建设。高站位、高标准、高水平启动“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及时跟进“枢纽海安、科创新城”发展战略推进情况,及时提出精准建议,增强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前瞻性、预见性和联动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任务,以重点经济发展指标为抓手,持续做好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运行监测,推
动全市经济大盘运行稳健。
二是聚力抓产业提能级。紧盯全市亿元以上工业企业、500万元以上新增长点、重点技改项目,落实落细服务举措,护航工业运行“稳增长”态势,确保2025年全市完成工业开票销售2764亿元,增长5%。纵深推进“产业焕新空间再造”,深化工 业企业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实施差异化政策,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聚焦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领域,实施“小升高”培育计划,推动科技实力强的中小企业加速成长为创新型企业。围绕省“智改数转网联”新三年行动计划,紧扣智能车间(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5G专网、物联网建设,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开展节能降碳技改,引导企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建设绿色制造体系。
三是聚力抓特色出亮点。坚持制造业服务化、服务业制造化双向发力、融合发展,持续推动龙头企业主辅分离,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等专业化服务,催生一批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依托商贸物流园、上湖创新区、鑫来路文旅街区等载体,做精做优现代物流、检验检测、文化创意、工艺设计等重点领域,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服务业集聚区。持续做优枢纽经济,放大国际货运班列、铁海快线等多式联运效应,拓展放大期货交割、现货交收仓库效益,高效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发展,打造具有海安特色的枢纽经济区。
四是聚力抓项目扩投资。2025年力争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
资576亿元,增长3%;建安投资490亿元,同比增长3%。一体推进项目“招落服”,强化用地、用能、融资等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威尔曼、朗肯二期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力争2025年新开工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不少于20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少 于25个,新竣工项目15个以上,力争继续保持项目建设领先态势。紧扣国家增发国债政策“窗口期”,增强申报工作的前瞻性,2025年项目储备“两重”“两新”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共32个,总投资74.37亿元,申报中央投资需求30.09亿元。
五是聚力抓服务优环境。持续推进“亲商助企”大走访活动,做到线下服务“精准对接”,不断提升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真正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红利。用足用好我市科技创新、人才强市、产业扶持等专项政策,做好增量政策和存量政策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海安“政策通”平台服务功能,提升政策集成水平,优化信息推送方式,助推更多政策“免申即享”“优申快享”。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汇总梳理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意向银行”,形成“推荐名单”。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资源要素瓶颈制约,加大土地供给、金融信贷、劳动力保障服务力度,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轻装上阵、充分竞争。
第二部分
2025年度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部门预算表
公开01表
收支总表
部门: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3,439.4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187.39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事业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65.62 |
|
九、其他收入 |
187.95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744.00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1,205.67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四、预备费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3,627.40 |
本年支出合计 |
4,402.68 |
上年结转结余 |
775.28 |
年终结转结余 |
|
收入总计 |
4,402.68 |
支出总计 |
4,402.68 |
公开02表
收入总表
部门: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部门代码 |
部门名称 |
合计 |
本年收入 |
上年结转结余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 位上缴 收入 |
其他收入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
合计 |
4,402.68 |
3,627.40 |
3,439.45 |
187.95 |
775.28 |
744.00 |
31.28 |
|||||||||||
028 |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4,402.68 |
3,627.40 |
3,439.45 |
187.95 |
775.28 |
744.00 |
31.28 |
||||||||||
028001 |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4,402.68 |
3,627.40 |
3,439.45 |
187.95 |
775.28 |
744.00 |
31.28 |
公开03表
支出总表
部门: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合计 |
4,402.68 |
3,158.99 |
1,243.69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187.39 |
1,717.46 |
469.93 |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2,187.39 |
1,717.46 |
469.93 |
|||
2010401 |
行政运行 |
1,717.46 |
1,717.46 |
||||
201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469.93 |
469.93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65.62 |
235.86 |
29.7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62.42 |
235.86 |
26.56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26.56 |
26.5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57.24 |
157.2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8.62 |
78.62 |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3.20 |
3.20 |
||||
2081199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3.20 |
3.20 |
||||
21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744.00 |
744.00 |
||||
21508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744.00 |
744.00 |
||||
2150805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
744.00 |
744.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05.67 |
1,205.6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05.67 |
1,205.6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35.24 |
235.24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970.43 |
970.43 |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本年收入 |
3,439.45 |
一、本年支出 |
4,183.45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3,439.4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968.16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三)国防支出 |
||
二、上年结转 |
744.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744.00 |
(五)教育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65.62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744.00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1,205.67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四)预备费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二、年终结转结余 |
|||
收入总计 |
4,183.45 |
支出总计 |
4,183.45 |
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部门: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4,183.45 |
3,148.13 |
2,995.68 |
152.45 |
1,035.32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968.16 |
1,706.60 |
1,554.15 |
152.45 |
261.56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1,968.16 |
1,706.60 |
1,554.15 |
152.45 |
261.56 |
2010401 |
行政运行 |
1,706.60 |
1,706.60 |
1,554.15 |
152.45 |
|
201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61.56 |
261.5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65.62 |
235.86 |
235.86 |
29.7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62.42 |
235.86 |
235.86 |
26.56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26.56 |
26.5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57.24 |
157.24 |
157.2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8.62 |
78.62 |
78.62 |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3.20 |
3.20 |
|||
2081199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3.20 |
3.20 |
|||
21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744.00 |
744.00 |
|||
21508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744.00 |
744.00 |
|||
2150805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
744.00 |
744.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05.67 |
1,205.67 |
1,205.6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05.67 |
1,205.67 |
1,205.6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35.24 |
235.24 |
235.24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970.43 |
970.43 |
970.43 |
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部门: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合计 |
3,148.13 |
2,995.68 |
152.45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452.07 |
2,452.07 |
|
30101 |
基本工资 |
351.29 |
351.29 |
|
30102 |
津贴补贴 |
827.72 |
827.72 |
|
30103 |
奖金 |
414.55 |
414.55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84.72 |
184.72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57.24 |
157.24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78.62 |
78.62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74.20 |
74.20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4.87 |
24.87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4.59 |
24.59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35.24 |
235.24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79.03 |
79.03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2.45 |
152.45 |
|
30201 |
办公费 |
4.00 |
4.00 |
|
30202 |
印刷费 |
5.69 |
5.69 |
|
30207 |
邮电费 |
13.46 |
13.46 |
|
30211 |
差旅费 |
7.00 |
7.00 |
|
30226 |
劳务费 |
7.00 |
7.0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6.49 |
16.49 |
|
30229 |
福利费 |
30.88 |
30.88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2.04 |
52.04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89 |
15.89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43.61 |
543.61 |
|
30301 |
离休费 |
71.13 |
71.13 |
|
30302 |
退休费 |
463.51 |
463.51 |
|
30305 |
生活补助 |
8.97 |
8.97 |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部门: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4,183.45 |
3,148.13 |
2,995.68 |
152.45 |
1,035.32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968.16 |
1,706.60 |
1,554.15 |
152.45 |
261.56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1,968.16 |
1,706.60 |
1,554.15 |
152.45 |
261.56 |
2010401 |
行政运行 |
1,706.60 |
1,706.60 |
1,554.15 |
152.45 |
|
201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61.56 |
261.5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65.62 |
235.86 |
235.86 |
29.7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62.42 |
235.86 |
235.86 |
26.56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26.56 |
26.5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57.24 |
157.24 |
157.2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8.62 |
78.62 |
78.62 |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3.20 |
3.20 |
|||
2081199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3.20 |
3.20 |
|||
21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744.00 |
744.00 |
|||
21508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744.00 |
744.00 |
|||
2150805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
744.00 |
744.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05.67 |
1,205.67 |
1,205.6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05.67 |
1,205.67 |
1,205.6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35.24 |
235.24 |
235.24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970.43 |
970.43 |
970.43 |
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合计 |
3,148.13 |
2,995.68 |
152.45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452.07 |
2,452.07 |
|
30101 |
基本工资 |
351.29 |
351.29 |
|
30102 |
津贴补贴 |
827.72 |
827.72 |
|
30103 |
奖金 |
414.55 |
414.55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84.72 |
184.72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57.24 |
157.24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78.62 |
78.62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74.20 |
74.20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4.87 |
24.87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4.59 |
24.59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35.24 |
235.24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79.03 |
79.03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2.45 |
152.45 |
|
30201 |
办公费 |
4.00 |
4.00 |
|
30202 |
印刷费 |
5.69 |
5.69 |
|
30207 |
邮电费 |
13.46 |
13.46 |
|
30211 |
差旅费 |
7.00 |
7.00 |
|
30226 |
劳务费 |
7.00 |
7.0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6.49 |
16.49 |
|
30229 |
福利费 |
30.88 |
30.88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2.04 |
52.04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89 |
15.89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43.61 |
543.61 |
|
30301 |
离休费 |
71.13 |
71.13 |
|
30302 |
退休费 |
463.51 |
463.51 |
|
30305 |
生活补助 |
8.97 |
8.97 |
公开09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部门: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4.05 |
0.00 |
0.00 |
0.00 |
0.00 |
4.05 |
3.47 |
5.20 |
公开10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1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2表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
合计 |
152.45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2.45 |
30201 |
办公费 |
4.00 |
30202 |
印刷费 |
5.69 |
30207 |
邮电费 |
13.46 |
30211 |
差旅费 |
7.00 |
30226 |
劳务费 |
7.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16.49 |
30229 |
福利费 |
30.88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2.04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89 |
注: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公开13表
政府采购支出表
部门: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采购品目大类 |
专项名称 |
经济科目 |
采购品目名称 |
采购组织形式 |
资金来源 |
总计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政府性基金 |
其他资金 |
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
||||||
合计 |
|||||||||
注: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402.6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1,409.37万元,减少24.25%。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402.6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3,627.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39.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万元,增长0.1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提租补贴计提基数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187.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7.71万元, 减少44.01%。主要原因是政府专项资金拨款减少。
2.上年结转结余为775.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67.36万元,减少62.05%。主要原因是减少2024年结转项目智改数转诊
断服务业经费、省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质粮食工 程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4,402.6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4,402.6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187.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遗属补助、生活费等)支出、单位运转支出以及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04.6万元,减少8.55%。主要原因是海安“政策通”平台、 无线WIFI政府购买服务费、新型工业化发展经费等专项业务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65.6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39万元,减少1.2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出744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482.65万元,增长184.68%。主要原因是新增结转项目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减少2024年结转项目智改数转诊断服务业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05.6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 公积金和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3.27万元,增长3.72%。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计提基数增加。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727.3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减少2024年结转项目省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质粮食工程资金。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合计4,402.68万元,包括本年收入3,627.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75.28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9.45万元,占78.12%;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本年其他收入187.95万元,占4.27%;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4万元,占16.9%;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31.28万元,占0.71%。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合计4,402.6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158.99万元,占71.75%;项目支出1,243.69万元,占28.2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83.4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38.95万元,减少22.85%。主要原因是减少2024年结转项目智 改数转诊断服务业经费、省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质粮食工程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183.4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38.95万元,减少22.85%。主要原因是减少2024年结转项目智改数转诊断服务业经费、省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质粮食工程资金。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70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5万元,减少0.2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
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61.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63万元,减少10.48%。主要原因是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租赁费和价格认定、制定及成本监审经费等专项业务费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26.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6万元,减少0.6%。主要原因是2025年离休人员减少1人,离退休干部专项经费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57.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5万元,减少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 78.6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07 万元,减少1.3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4.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0.3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经费减少。
(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产业发展(项)支出0万元,与 上年相比减少261.3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减少2024年结
转项目智改数转诊断服务业经费。
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支出7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4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新增结转项目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35.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5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970.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62万元,增长5.05%。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计提基数增加。
(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
1.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支出0万 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23.3万元,减少 100%。主要原因是减少2024年结转项目优质粮食工程资金。
2.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库建设(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4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减少2024年结转 项目省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148.1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9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152.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183.4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238.95 万元,减少22.85%。主要原因是减少2024年结转项目智改数转诊断服务业经费、省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质粮食工程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148.1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9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152.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4.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0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4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市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对单位培训费支出进行压减。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
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52.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66万元,增长17.46%。主要原因是2025年体检费列入福利费,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的设备 0 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4,402.68万元;本部门共23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 政性资金合计1,243.69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 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培育、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