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南通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安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1861600,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1.主动公开情况(含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0条,其中包括机关简介4条规范性文件29条、公告公示83条、规划计划8条、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34条、人事信息30、部门动态52条。同时将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进行公示。二是丰富公开载体。开通“尚法海安”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国家重大政策方针的解读、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动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热点普法”等。通过新华网、海安电视台、海安人民广播电台、海安日报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等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曝光率。不断完善办公区域内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利用政务公开栏、楼道标语,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板块的宣传作用。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特别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国办、省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充分发挥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审查和处理的工作程序,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相关要求给予公开或答复所需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局办公室作为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牵头机构,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各业务科室所有信息公开事项经由办公室统一发布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尚法海安”微信公众号由政治处牵头负责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含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根据2023年人员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配合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人员专门负责,确保及时接收、高效办理、按时反馈。同时,将该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科室绩效考核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在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等。

2024年,为了更加高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将聚焦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弥补不足,有效提升,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分工,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二要提升工作责任意识,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理解,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升人员素质,规范信息内容,强化工作质效。四是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司法局门户网站运维和内容,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平台同步对信息进行宣传,丰富宣传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