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1-25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南通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安市政府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优化便民利民服务,加快平台载体建设,持续拓展公开领域,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深化政务公开内涵、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1.主动公开方面。强化基础信息和重点领域公开,持续规范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范围得到进一步规范。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围绕政策要点和公众关注热点提供实质性解读,力求内容准确透彻,方便公众理解。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相关政策性文件26件,发布政策解读46篇。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17273条。网站总访问量达1701988次。

2.依申请公开方面。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规范性、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全市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复议“零”纠错、诉讼“零”败诉的实现路径。依法依规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已依法依规答复39件,3件转下年度办理。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办、省办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的相关工作要求,重点围绕文本格式、发布日期、有效期限等内容逐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自查工作。遵照规范性文件格式、公开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了市政府5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在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完成集中上传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着力打造标准规范安全、政务信息集中、服务集约提供等多功能的便民服务平台。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落实各主办单位主体责任,明确“谁开设、谁负责”原则,信息发布流程中建立信息采写、编辑、审核、发布、跟踪互动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目前我市共有政务新媒体5个,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运维,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5.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网站信息全覆盖监管,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全天候做好网站维护工作,本年度开展安全检测评估2次,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6

0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0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0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39

0

0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指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需进一步提升。2024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强规范、重培训、优平台等方式综合提升我市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综合运用编印办理手册、专题授课、点对点指导等多种手段,增强业务培训实效。二是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政策解读模式。进一步明确解读重点,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解读,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