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 海安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完善公开制度和强化公开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府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我局在“机关简介”栏目中发布了5篇;在“政策法规”栏目中发布了11篇;在“公告公示”栏目中发布了7篇;在“部门动态”栏目中发布了工作动态62篇;在“规划计划”栏目中发布了4篇;在“重点工作”栏目中发布了16篇。及时主动将河长制工作、重点工程水土保持验收结果、“十四五”水资源保护规划、工程采购招标结果、财政预决算等进行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通过“行风政风热线”和“法制热线”向社会宣讲水利政策2次。办理12345便民惠企诉求件160件,满意率100%,解决群众企业遇到的问题,接受群众的监管。通过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海安河长”发布信息近311条。

(二)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1份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主要涉及河道管护工作,已在规定时间内已作出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检举、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 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今年11月,我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水利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置的“政务公开”栏目,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工作信息和办事程序。做好门户网站内容和安全保障队伍建设,精心挑选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精兵强将”,组建了网站信息报送专员队伍,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使公众及时了解水利局公开的政务内容。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正常运行。

(五)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对各科室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做到应公开都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准确,是否达到服务群众的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对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对相关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还不够熟悉。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