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2-01-2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抓手,以提高公开质量、服务社会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全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情况。一是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继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指派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二是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不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相关解释,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2021年,我局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关简介、政策文件、公告公示、部门预决算、人事信息等信息。2.主动公开的途径。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度,我局收到件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内容为信访事项类,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规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机关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责任主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与群众互动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要进一步延伸。三是由于人员轮岗,新上岗人员对业务不熟悉、不熟练,存在工作脱节的风险。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做好传帮带,确保在短时间内尽快熟悉业务,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