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我局在2021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准确的公开信息,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吃透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范围和内容,不断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项目、公开内容、责任处室、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和解读回应。认真组织梳理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职责,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照主动公开事项范围,对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进行分类。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三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全面公开各类法规、政策、文件等,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公开优势,加大信息服务能力,按照月度、季度、年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海安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数据,以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相关工作规范发展;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查分析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功能,整合信息资源,不断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