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2021年,海安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公开载体、扩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延伸,促进了阳光办公、透明办公建设的向前发展。

一、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年初制定召开了政务公开专门会议,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要求,专人负责,对公开的项目、程序等业务性的内容作出统一规定并进行审查,保证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具体、真实、统一、有效。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制定出台了《海安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则》,明确了机关推进政务公开制度。

三、规范政务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数量,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持续深化了政务公开栏建设。在窗口单位显著位置对工作职能予以公示公开。不断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公示公开了可公开部分的重点领域信息。

四、拓展政务公开载体  

我局积极拓宽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力度,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我局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中心等和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已全部设立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受理条件、各项相关制度规定等公开版面;今年局机关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等部门先后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开了各类政策、精神和重要事项。“5 .15政务公开宣传日”在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事项200余条,更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公开,还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将我局决策、发展规划、工作开展等情况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大众公开。

五、有无应公开未公开情况

由于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到位,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及时公开,没有发生应公开未公开情况,有效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2021年我局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及时,人民群众较为满意,2021年我局没有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有效维护了政府形象,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七、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活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重视不够、研究不透。

2、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及时,重点不突出。

八、下歩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重视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工作,认真部署和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健全完善有关检查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使政务公开工作成为一种长效机制,不断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努力。

                                               海安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