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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度海安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征集公告

来源: 公管办 发布时间:2019-01-14 字体:[ ]

2019-2020年度海安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征集公告

为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节约采购成本,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海安市2019-2020年度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进行征集,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服务。

一、入库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业务;

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3.注册地在海安市内的法人企业或在市内设有分公司并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市外企业: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二)办公场所

1.办公面积:在海安市内有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含)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2.办公设备:有满足开展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工作的办公设备。其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及其它必备办公用品齐全,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3.从业人员。拟入库企业应至少有5人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人。从业人员应没有因行贿、受贿被纪监、检察等部门查处的行为。市外企业的从业人员须在海安分公司进行注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入库企业数量

2019-2020年度入库企业数量为8家。

三、入库须知

(一)本市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从征集入库的名单中确定。

(二)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派工作人员驻场服务。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含造价咨询)按海公管办(2018)14号文执行。

(四)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并严格按照《海安县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海公管办[2018]10号文)的规定进行考核,出现不良行为的,每扣一分,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整,并须在一个月之内补齐。

(五)本次征集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暂定2年。

(六)市外企业以总公司参加招标代理入库征集。相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入库征集。

四、征集办法:综合评分

五、征集截止时间为 2019 年元月31日上午 9 时,入库资料提交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   年  元 月 14  日

详情请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县级)”